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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萘基重氮-2-羟基-4-磺酸内盐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887-76-3
分子式: C10H6N2O4S
分子量:250.23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产品质量检验。
分子量 118.1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250-1989 数值修约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磺酸应符合表 1 的技术要求。
项 目
1 外观 浅黄色至棕色结晶
2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纯度,% ≥ 98.5
3 1,2-重氮氧基萘-4-磺含量,% ≥ 80.0
4 游离酸含量(以硫酸计),% ≤2.5
5 碱不溶物,% ≤0.10
6 挥发份,% ≤10.0
7 硫酸盐,% ≤10.0
注:外观在贮运时颜色允许变深
4 采样

以批为采样单位采样,每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个批次。每批采样数应按照 GB/T 6678-2003 中的规定方法进行采样。所采样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切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采样时用采样探管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的样品,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500g。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净的、密封良好的避光容器中,在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品日期、地点、取样人。一个供检测,一个留样保存备查。

5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6682-2008 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2002 的规定制备,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1250-1989中的 5.2 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5.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视评定。
5.2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纯度的测定
在 5.3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含量的测定中,色谱图中以面积归一法计算出的主峰的含量即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纯度。
5.3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含量的测定
5.3.1 方法原理
采用高效反相液相色谱法,在 C18 柱上,以甲醇和水为流动相,分离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及各有机物质,经紫外检测器检测,用 5 微升定量环来准确定量,用面积归一化法计算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液相色谱纯度,采用外标法来测定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含量。
5.3.2 仪器及装置
5.3.2.1 液相色谱仪:岛津 LC-20AD 输送泵,SPD-20A 紫外检测器;
5.3.2.2 色谱工作站:浙大智达 N2000;
5.3.2.3 色谱柱:内径(4.6 mm),长(150 mm)不锈钠柱;
5.3.2.4 固定相:5μm BDS C18 固定相(大连依利特);
5.3.2.5 超声波发生器;
5.3.2.6 容量瓶:500mL,100 mL;
5.3.2.7 移液管:10mL。
5.3.3 试剂
5.3.3.1 甲醇:色谱纯;
5.3.3.2 水:三重蒸馏水或超纯水;
5.3.3.3 四丁基溴化铵:AR;
5.3.3.4.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标准品。
5.3.4 色谱分离条件
5.3.4.1 流动相体积配比:甲醇+水+四丁基溴化铵(10%)=40+60+1;
5.3.4.2. 波长:254nm;
5.3.4.3 流量:1.0mL/min;
5.3.4.4. 柱温:室温;
5.3.4.5 进样量:20μL.
流动相应摇荡均匀后用超声波发生器脱气后再使用。
5.3.5 标准溶液的制备
准确称取 0.1 g(精确至 0.0002g)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标准品于 250mL 棕色容量瓶中,用水溶解完全后并稀释至刻度。应现配现用,避光放置。
5.3.6 分析步骤
5.3.6.1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 0.1g(精确至 0.0002g)待测试样于 250mL 棕色容量瓶中,用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盖紧瓶塞,充分混和均匀。此试样溶液为待测溶液,应现配现用,避光放置。
5.3.6.2 试样的检测
开机预热,待仪器运行稳定后,用注射器分别吸取标准溶液和试样溶液 20μL 注入进样阀(充满 5μL 定量管),进样顺序标准溶液,样品溶液,样品溶液,标准溶液;待最后一个组份洗脱出来后(约20 min)。停止采样。用 N2000 色谱工作站面积归一化法处理谱图数据。
5.3.7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含量的计算

以质量分数 Xi(%)表示的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含量值(X)按式(1)计算:
Ai×Ms×Xs
Xi=---------------------…………………………………(1)
As×Mi
式中:
Ai-试样中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峰面积和的平均值;
Xs-标样中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含量(%);
Ms-称取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标样的质量(g);
As-标样中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面积的平均值;
Mi-称取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试样的质量(g)。
5.3.7.3 允许差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含量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 0.5%,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4 游离酸含量的测定
5.4.1 方法提要
用氢氧化钠滴定试样中的总酸,以酚酞作指示剂指示终点。总酸扣除磺酸盐即为游离酸含量。
5.4.2 试剂和溶液
5.4.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5 mol/L;
5.4.2.2 酚酞指示剂:10g/L,称取 1g 酚酞溶于 100ml 乙醇中。
5.4.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 2g 试样(精确至 0.0001g),溶于约 100ml 水中,加入 2~3 滴酚酞指示剂,用 0.5mol/L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溶液颜色突变为深红色即为终点。
5.4.4 游离酸的计算
以质量分数 X2 表示的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中游离酸含量按式(2)计算:
[C×V/1000-(m×x/250.2)]×49.04
X2 =--------------------------------------------…………………(2)
m
式中: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V—滴定样品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m—样品质量,g;
X—所测成品的百分含量;
250.2—成品的摩尔质量的数值,g/mol;
49.04—1/2 硫酸的当量值,g/mol。
5.4.5 允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0.2%,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5 碱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5.5.1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约 5g(精确至 0.0002g)于 400mL 烧杯中,加水 200mL,加入液碱至 PH 值 10~12,搅拌使之溶解,用在 100℃~105℃烘干恒重的 G4 坩埚式过滤器进行过滤,用水反复冲洗数次至滤液无色,将抽干后的 G4 坩埚式过滤器取出置于 100℃~105℃的烘箱中烘至恒重。
5.5.2 碱不溶物含量的计算
以质量百分数 X3(%)表示的碱不溶物含量按式(3)计算:
m3-m2
X3=———————— ……………………………(3)
m4
式中:m2——恒量后 G3 过滤器的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
m3——恒量后 G3 过滤器与不溶残渣总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
m4——试样的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
5.6 挥发份的测定
5.6.1 挥发份的检测
取一在 10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的称量瓶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在电子天平上称量空瓶的质量记为 m5,取约 2g 试样于称量瓶中称取其质量记为 m6(精确至 0.002g)。把称量瓶放入 105±5℃烘箱中烘干 2 小时至恒重,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取其质量记为 m7。
5.6.2 挥发份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 X4(%)表示的挥发份按下式(4)计算:
m6-m7
X4=——————×100% …………………………………….(4)
m6-m5
式中:m5——空称量瓶的质量,g;
m6—— 试样与称量瓶的质量,g;
m7——烘干后试样与称量瓶的质量,g。
5.7 硫酸盐的测定
5.7.1 试剂、仪器
备案 2018年02月06日 11点12分
备案 2018年02月06日 11点12分
Q/ SS-03Q-002
5.7.1.1 硫酸;AR
5.7.1.2 瓷坩埚:50mL
5.7.1.3 可调温控电炉
5.7.1.4 高温电炉:0~1200℃
5.7.2 硫酸盐的检测
准确称取 2g(精确至 0.0002g)待测样品于 50mL 经 600℃恒重后的瓷坩埚中,加入 2ml 浓硫酸,于可调温控电炉上缓慢升温碳化完全后,放入 600℃的高温炉中灼烧 6h 后,取出冷却至 100℃左右后放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称重。
5.7.3 硫酸盐的计算:
以质量分数 X5(%)表示的硫酸盐的含量按下式(5)计算:
m10 -m9
X5=——————×100% ………………………………….(5)
m8
式中:m8—为所称样品的质量,g;
m9 —为恒重后空的瓷坩埚的质量,g;
m10 —为灼烧恒重后瓷坩埚与硫酸盐的质量,g.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三节表 1 中规定的全部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6.2 出厂检验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应由本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本产品生产单位应保证所有出厂的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都符合本标准的质量要求。
6.3 复验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重新取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重新检测,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不能够出厂。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标签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每个包装桶上都应涂上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产品名称、等级、注册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厂址、标准编号、批号、生产日期。也可将批号、生产日期打印在标签上,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一起放入包装桶内的塑料袋外面。
7.2 包装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装于内衬有黑色塑料内袋的编织袋中,每袋净质量 40kg,塑料袋的袋口
应严格密封。其它包装形式可根据客户的要求协商确定。
7.3 运输
运输时应避免日晒、受潮。装卸时做到轻上轻下。
7.4 贮存
1,2-重氮氧基萘-4-磺酸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热、防晒、防潮的库房内。自生产之日起
贮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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