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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二氨基甲苯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00kg/桶
最小购量:1
CAS:823-40-5
分子式: C7H10N2
分子量:122.17

2,6-二氨基甲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2,6-二氨基甲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产品适用以 2-氯-6-硝基甲苯为原料,经还原、氨化二步反应合成得到的 2,6-二氨基甲苯。
分子式:C7H10N2
相对分子质量:122.167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531-2008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性能指标
2,6-二氨基甲苯应符合表1所规定的要求。
表1 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淡黄色至棕灰色结晶
纯度(HPLC)/% ≥ 99.5
含量/% ≥ 98.5
水分(K.F)/% ≤ 0.5
熔程/℃ 104~106
灰分/% ≤ 0.5
3.2 净含量
本产品包装净含量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
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除特殊规定外,均为分析纯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3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自然光目视评定。
4.4 纯度(HPLC)的测定
4.4.1 方法提要
试样经溶解处理,于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得试样纯度(HPLC)。(HPLC指高效液相色谱仪)
4.4.2 试剂和溶液
4.4.2.1 乙腈(色谱纯);
4.4.2.2 三乙胺;
4.4.2.3 磷酸;
4.4.2.4 10ml 三乙胺/L 水溶液(用稀磷酸调 pH=7.0);
4.4.2.5 本标准所涉及用水需符合 GB/T 6682-2008 中的一级水标准。
4.4.3 仪器设备
4.4.3.1 色谱仪:SHIMADZU LC-10AT VP 或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
4.4.3.2 玻璃过滤器;
4.4.3.3 色谱柱,CLC ODS C18 4.6mm×250mm 5μ m;
4.4.3.4 20μ L 微量进样器。
4.4.4 分析步骤
4.4.4.1 流动相的配制:15%乙腈 85%(10mL 三乙胺/L 水溶液);
4.4.4.2 试样配制及测定:称取约 25mg 试样用 10mL 流动相溶解,用 0.45μ m 微孔膜过滤,开启仪器,待仪器稳定后进样 10μ L,控制流速 1mL/min,柱温 40℃,在 273 nm 波长下,用配制好的流动相,测得纯度(HPLC)。
4.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本方法所采用的面积归一法,所得结果为面积百分比。所有主份的面积响应系数为1.0。
4.5 含量的测定(高氯酸滴定值)
4.5.1 方法提要:
高氯酸滴定测得试样中氨基含量。
4.5.2 试剂和溶液
4.5.2.1 冰醋酸;
4.5.2.2 甲醇;
4.5.2.3 高氯酸:c(HClO4)=0.1 mol/L 标准滴定溶液,按 GB/T 601-2002 规定配制并标定。
4.5.3 仪器设备:
4.5.3.1 自动电位滴定仪;
4.5.3.2 指示电极,玻璃电极;
4.5.3.3 参比电极,内充饱和氯化钾水溶液的甘汞电极;
4.5.3.4 实验室常用仪器。
4.5.4 分析步骤量取约 50mL 冰醋酸,10mL 甲醇,于干燥的 250mL 锥形瓶中,准确称取试样 0.1g,(精确至 0.0002
g)于锥形瓶中,充分搅拌溶解,用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于电位滴定仪滴定至突跃,记录标准溶液消耗体积(V),滴定时转速控制 60 转/分钟。同时做空白滴定(V0)。
(注:本溶液使用前标定,标定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时的温度,应与使用该标准溶液滴定时的温度相同。)
4.5.5 分析结果的表述
含量 X 以(C7H10N2)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c(V-V0)×M/2
X=-----------------------×100............................ (1)
m×1000
式中:
c——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
V——试样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0——空白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2,6-二氨基甲苯摩尔质量,g/mol(M= 122.1678);
m——试样质量,g。
4.5.6 允许差
取二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两次平行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 0.5%。
4.6 水分的测定
4.6.1 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水分与已知滴定度的卡尔·费休试剂进行定量反应。
4.6.2 仪器
ZKF-1 型水分测定仪,或同等精度仪器。
4.6.3 试剂
4.6.3.1 无吡啶卡尔·费休试剂;
4.6.3.2 无水甲醇;
4.6.3.3 冰醋酸。
4.6.4 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的标定
4.6.4.1 空白试验
吸取 30mL 无水甲醇,10mL 冰醋酸于反应器盖上瓶塞,接通电源,开启电磁搅拌器,按“准备”键使仪器数值回到零点后,再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甲醇/冰醋酸中的水,记下终点相应数值 V1。
4.6.4.2 标定
用 20μ L 微量注射器向反应器中加入 20μ L 纯水,按“复位”键,再按“测定”键继续测量。到达终点时,记录下相应的数值 V2 。
4.6.4.3 滴定度的计算
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T按式(2)计算:
V2-V1
T=---------.................................. (2)
 m

式中:
T——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g/mL;
m——20μ L 纯水的质量,g;
V1——空白滴定所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
V2——标定纯水滴定所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
重复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剂的滴定度。
试剂的滴定度每天标定一次。
4.6.5 分析步骤
4.6.5.1 空白试验
同 4.6.4.1(V3)
4.6.5.2 试样中水分的测定
准确称取试样约 0.3g(精确至 0.0002g),加入(做完空白试验的溶液中 V3),在搅拌下按“复位”键,再按“测定”键,继续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V4)。
4.6.6 计算
2,6-二氨基甲苯中水分质量百分数(W)按式(3)计算:
(V4-V3)×T
W=---------------×100............................. (3)
m
式中:
W——水分质量百分数,%;
V3——空白滴定卡尔·费休试剂之用量,mL;
V4——试样滴定卡尔·费休试剂之用量,mL;
T——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g/mL;
m——试样的质量,g。
重复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7 熔程的测定
4.7.1 方法提要
可视测试样熔解过程。
4.7.2 仪器设备
Buchi B-540 熔点仪,或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
4.7.3 分析步骤
充分焙干碾碎的样品,用自由落体法敲击毛细管填装样品,填装高度不小于 4mm 并使样品填装结实,
同一批号样品保持高度一致。
测试方法参照 B-540 熔点仪操作规程。
4.7.4 允许差
二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 0.5℃,取平均值。
4.8 灰分的测定
4.8.1 方法提要
试样经炭化、高温灼烧,使炭还原成灰,称量。
4.8.2 测试方法
准确称取试样 5g(精确至 0.0002g)至已灼烧至恒重的坩埚中,按 GB 7531 方法测试,灼烧温度750℃。
4.9 净含量的测定
符合精度要求的衡器称重。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产品由公司检测中心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公司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质量检验证明书(检验报告单)。
5.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1要求进行全检。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d) 在正常情况下,每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 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要求时。
5.3 组批
公司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1.5吨。
5.4 抽样
按GB/T 6679 的采样方法,粉碎并充分混匀的物料在包装过程中用勺或铲,前、中、后分三次采集不少于200g的样品,充分混匀后,留样100g,注明名称、批号、和日期,以备查验,(保存期为发货后二年)其余作当场检验用。
5.5 判定规则与复检: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检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异议时可提出协商办法。检验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重新从包装中选取总桶数25%的桶数采样检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包装重量、净含量和执行标准,或客户指定的标志。
6.2 包装
2,6-二氨基甲苯用纸板桶,内衬二层塑料袋,净重25kg,或客户指定的包装。
6.3 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防止受热、受潮和雨淋。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和干燥处,避免日晒。保质期一年。

7 安全
7.1 重要数据
a) 外观:淡黄色至棕灰色结晶,遇空气时变棕色;
b) 化学危险性:燃烧时,生成氮肥氧化物有毒烟雾;
c) 接触途径:该物质可通过吸入、经皮肤和食入吸收进体内;
d) 吸入危险性:20℃时蒸发可忽略不计,但扩散时可较快地达到空气中颗粒物有害浓度;
e) 短期接触的影响:该物质刺激眼睛、皮肤和呼吸道。该特质可能对血液有影响,导致形成正铁血红蛋白,需进行医学观察;
f)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反复或长期与皮肤接触可能引起皮炎。反复或长期接触可能引起皮肤过敏。
7.2 急救措施
a) 吸入:新鲜空气,休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给予医疗护理;
b)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冲洗,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或淋浴,并给予医疗护理;
c) 食入:漱口,大量水冲洗。给予医疗护理。
7.3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
7.4 泄漏处置
d) 润湿防止扬尘,小心收集残留物,将泄漏物扫入可密闭容器中。然后转移至安全处,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e) 个人防护用具:适用于有害颗粒物 P2 过滤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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