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溴双酚A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溴双酚 A 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双酚 A 和溴为原料的四溴双酚 A。该产品主要用作高分子材料的阻燃剂。
分子结构:
分子式:C15H12Br4O2
相对分子质量:543.86(根据 1989 年国标相对分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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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1-2008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 601-2002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605 化学试剂 色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21781—2008 化学品的熔点及熔融范围试验方法 毛细管法
GB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82-2008 试验室用水规格
GB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集总则
3.简介及技术要求
3.1 简介
全名:4,4ˊ-异亚丙基双(2,6-二溴苯酚)或 2,2-双(3,5 二溴-4-羟苯基)丙烷
英文名称:Tetrabromobisphenol A
缩写:TBBA 或 TBBPA
3.2 技术要求
3.2.1 外观:白色粉末
3.2.2 四溴双酚 A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项 目 指 标
外 观 白色粉末
溴含量 ≥ 58.0
熔点(初熔点),℃ ≥ 181.0
色度(黑曾) 甲醇 ≤ 20
色度(黑曾) 丙酮 ≤ 60
加热减量, % ≤ 0.08
@白度(氢氧化钠) ≤ 100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 GB6682 中三级水的规格。
本标准所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均按 GB 601 执行。
本标准所用指示剂的制备,均按 GB 603 执行。
4.1 外观
目测。
4.2 溴含量测定(电位法)
4.2.1 试剂和溶液
4.2.1.1 试剂
分析纯乳化剂
分析纯氢氧化钠
分析纯氢氧化钾
分析纯碳酸钙
基准纯氯化钠
4.2.1.2 溶液
40%氢氧化钾:取 40 克氢氧化钾溶于 60 毫升水中。
硝酸(1+1)量取定量的硝酸溶液与同体积的水混合。
分析纯碳酸钙
基准纯氯化钠
10g/L 淀粉溶液:称取 1.0g 淀粉,加少量水搅拌成糊状,在搅拌下将糊状物加到 90mL 沸腾的水中,煮沸 1—2min;冷却,稀释至 100mL。
0.1000moL/L 硝酸银标准溶液:
配制:硝酸银 17.5g,溶于 1000mL 水中,摇匀,溶液保存于棕色瓶中。
标定:称取 0.2 克于 500℃—600℃灼烧至恒重的基准氯化钠,称准至 0.0001g,溶于 70mL 水中,加 10mL 淀粉溶液(10g/L),用配制好的硝酸银溶液[C(AgNO3)=0.1moL/L]滴定。用 216 型银电极作指示电极,用 217 型双盐桥饱和甘汞电极作参比电极,按 GB/T9725 中二级微商法之规定确定终点。
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按下式计算:
m
C(AgNO3)=----------------------------------
V×0.05844
式中:
C(AgNO3)—硝酸银标准溶液的物质的量浓度 moL/L
m—氯化钠的质量 g
V—硝酸银溶液的用量 mI
0.05844—与 1.00mI 硝酸银标准溶液[C(AgNO3)=0.1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氯化钠的质量。
4.2.2 仪器和设备
微量电子天平:精确到 0.01mg;
镍坩埚:50mI;
调温电炉;
电位滴定仪:一套;
一般玻璃仪器。
4.2.3 测定
用镍坩埚直接称取样品 280mg 左右(准至 0.0002g),然后加 1 滴乳化剂,加几滴 40%氢氧化钾摇匀,再加 2g 固体氢氧化钠,2.6g 固体氢氧化钾,盖上盖子(不盖严)在电炉上慢慢加热,使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溶解。然后升温,使四溴双酚 A 溶解并分解,打开盖子,看坩埚里是否有白色粉状固体,如无,说明四溴双酚 A 已全部分解。此时,取下坩埚冷却后横着放入 400mI 烧杯中,加入坩埚一半高的水加热,使坩埚内固体全部溶解在水中。取下烧杯,用镊子夹盖子、坩埚用少量水冲洗干净。待烧杯中的溶液冷却后,加硝酸溶液将 PH 值调至 3 再加入碳酸钙调 PH 值至 5,用0.1000moL/L 的 AgNO3 标准滴定溶液滴定,以电位仪确定滴定终点。同时做空白试验。
4.2.4 计算
C•(V1-V2)×0.0799
X=------------------------------------×100
m
式中:
X—有机溴的质量百分含量%
C—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 moL/L;
V1—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消耗体积 mI;
V2—空白消耗体积,mI;
m—样品的质量,g。
0.0799—与 1.00mI 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0.1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溴含量。
4.2.5 允许误差
取两次平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0.5%。
4.3 熔点的测定
按 GB/T21781—2008 化学品的熔点及熔融范围试验方法 毛细管法进行。
4.3.1 操作步骤
1) 将样品研成尽可能细密的粉末,装入干燥洁净的熔点管中,其数量不小于 3mm。
2) 开启电源开关,显示上一次起始温度及升温速率,稳定 20 分钟,此时光标将停止在“起始温度”第一位数字,可通过键盘修改起始温度,并按“↵”键表示确认,若起始温度不需要修改可直接按“↵”键,此时光标跳至“升温速率” ,此时光标又回到“起始温度”第一位数。
3) 也可以通过光标移动键“←”将光标移到需修改的数字中,然后进行修改(总之光标所停的位置既是可修改的),修改后按“↵”键表示确认。
4) 当实际炉温达到预设温度并稳定后,可插入样品毛细管(WRS-2A 可放 3 根毛细管;WRS-2 一次只能放一根毛细管;)
5) 按升温键,操作提示显示“↑”,此时仪器将按预先设定的工作参数对样品进行测量。(注意!按升温键后,未放毛细管的炉子将出现 Enn---为炉子的序号而不显示“↑” )。
6) 当达到初熔点时,显示初熔温度,当达到终熔点时,显示终熔温度,同时显示熔化曲线。(装样不好或样品研的不够细密可能导致熔化曲线出现波谷或长距离的不连续,此时测量值仅供参考。)
7) 只要电源未断开上述数值将一直保留。
8) 若测量另一新样品,输入完“起始温度”并按“↵”键后,原先的曲线将自动清除,开始下一
样品的测量。“清除”键的使用:每测完一样品,会显示出对应于三根样品的熔化曲线,若由于装样等因素造成某条曲线长距离不连续,测量误差过大,此时可清除该条曲线,而重新测量,具体操作如下:
1. 按下“清除”键,操作提示处将显示:1 2 3 C;
2. 可按下相应的数字键以清除该曲线,亦可再次按下“清除”键以便放弃清除操作(注:Ⅰ曲线的序数从左至右依次为 1、2、3;Ⅱ每清除一曲线,熔点的平均值亦会做相应的变,即:放弃的样品将不计入平均值的运算);
3. 设定好工作参数后,将装好样品的毛细管放入对应的炉芯,按升温键;
4.3.2 使用注意事项:
1) 样品必须烘干,在干燥和洁净的碾钵中碾碎,在 80cm 长干净的玻璃管中用自由落体法敲击毛细管,使样品填装结实,样品填装高度为 3—5mm。同一批号样品高度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测量结果的一致性。
2) 仪器开机后设置起始温度和升温速率,一般线性升温速率选 1.0℃/min,起始温度应比熔点低3℃~5℃,毛细管要提前 3~5min 放入炉芯内;Ⅰ、四溴一般起始速率设定在 178℃若熔点低于 181℃要按比例调低起始温度,升温速率为 1.0℃/min ;
3) 每次测量前要先测一下标准样,以便进行修正。
4) 如出现异常要及时上报。(炉温决不允许超过 250℃)
5) 毛细管插入仪器前用软布或抽纸将外面沾污的物质清除,否则插座下面会积垢。
6) 熔点测量完后将“起始温度”设为 40℃,待炉温降到 40℃,关闭电源。用干净的培养皿将炉芯盖上防止进入灰尘。
4.4 色度的测定
4.4.1 试样制备
1) 试样制备:(固体试样)称取试样 10g,(精确到 0.1g),溶于 50ml 甲醇中摇匀,注入 100ml 比色管中。
2) 样品 50 克加入分析纯丙酮 50 克完全溶解后,放置于 50ml 比色管中,与标准液等高。
4.3.2 测定步骤
按 GB 605 进行。
将待测样品注入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沿比色管轴线方向用目测法与黑曾单位的同体积铂-钴标准溶液比较。大于前一号,小于后一号按后一号的数值。
4.3.3 允许差当色度不大于 80 黑曾,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5 黑曾时,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5 加热减量的测定
4.5.1 仪器和设备
4.5.1.1 电热干燥箱:能控制温度在 105-110℃。
4.5.1.2 称量瓶:直径 50mm,高 30mm。
4.5.2 测定步骤
称取试样 5g(精确到 0.000 1g),置于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在 105-110℃的电热干燥箱中,保持 2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 30min)称量。
4.5.3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加热减量质量百分数 X2按式(3)计算:
m1-m2
X=---------------×100…………………(3)
m1-m0
式中: m0——空标量瓶的质量,g;
m1——加热前称量瓶及试样的质量,g;
m2——加热后称量瓶及试样的质量,g。
4.5.4 允许差
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表 2 中的允许差,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表 2 允许差 %(m/m)
加热减量 允许差
<0.1 0.02
0.1~0.3 0.05
>0.3 0.1
4.6 白度的测定
4.6.1 器具
a. 比色管 100ml
b. 烧杯 200ml
c. 恒温水槽(30+5℃)
d. 分光光度计
e. 电子天平
4.6.2.试剂
1.5mol/ NaOH 水溶液
4.6.3.操作
a.在 50ml 洗净、干燥的比色管中称入样品 8.33g。
b.加入 1.5mol/L 的 NaOH 水溶液振荡溶解。
c.溶解后用 1.5mol/L 的 NaOH 水溶液定容。
d.放在 30+0.5℃的恒温水槽中 15 分钟。
e.15 分钟后取出与 1.5mol/L NaOH 水溶液,在 50mm 池、450nm 波长下测出吸光度。
4.6.4.计算
白度=a×100×2/0.25
4.6.5 允许差
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15,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5 检验准则
5.1 四溴双酚 A 应有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
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质量
等级,出厂日期,批号,净重和本标准编号。
5.2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5.3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国家法定监测单位按本标准的规程进行仲裁。
5.4 每批产品重量不得超过 6t
5.5 取样方法
取样袋数按下表规定选取。
每批总袋数 选取的少量取样袋数
1-10 全部袋数
11-49 11
50-64 12
65-81 13
用取样器在选取的包装中沿垂直中心线插入其深度二分之一处进行取样,取样总量不少于 1000g。将所取样品均匀混合后,以四分法选取试样 25g,分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广口瓶中后塑料瓶中,密封,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量,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一瓶由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另一瓶保存三个月备查。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1250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包装袋上应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净重、本标准编号和商标 ,并印有 GB191 中规定的图 6“怕湿标志”。
6.2 用有内衬塑料袋的塑料纺织袋包装,每袋净重 25kg。
6.3 本产品运输过程中防止受潮、雨淋和破袋。
6.4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库房内,防止雨淋和日晒。贮存期 2 年。超过贮存期,经质量部门复检合格后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