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丙烯酸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基丙烯酸产品的技术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丙酮氰醇和浓硫酸为原料生产的甲基丙烯酸产品。
化学式:CH2=C(CH3)COOH
相对分子量:86.1(根据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3143-1982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 单位---铂-钴色号)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18191-2008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GB/T 8170-2008 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断
GB/T 9722-2006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仪通则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3.2 甲基丙烯酸应符合表1 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目 优等品 合格品
MAA,w ≥99.8% ≥99.5%
水,w ≤0.2% ≤0.5%
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 ≤10 ≤20
阻聚剂含量 ppm 100-300(或按客户要求)
4 采样
4.1 甲基丙烯酸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采样。
4.2 甲基丙烯酸产品以质量均匀的一批为一个批号进行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500ml。将所采样品等量装入二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细口瓶中,其中一瓶作为分析检验,另一瓶保留2 个月备查。瓶上贴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及采样人姓名。
4.3 用户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采样和试验方法,自收到产品10 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4.4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 进行。如果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单元采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 试验方法
5.1 本产品具有腐蚀性,因此实验过程中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5.2 外观
取适量实验室样品于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目视观察。
5.3 甲基丙烯酸含量的测定
5.3.1 方法提要
在选定的色谱操作条件下,使样品汽化后经色谱柱分离,用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检测,面积归一法定量。
5.3.2 试剂
5.3.2.1 氮气:体积分数大于99.999%。
5.3.2.2 氢气:体积分数大于99.999%。
5.3.2.3 空气:经活性炭、蓝色硅胶和4A 分子筛净化、干燥。
5.3.3 仪器
5.3.3.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整机灵敏度和稳定性应符合GB/T9722-2006
中有关规定。
5.3.3.2 数据处理系统:色谱数据处理机和色谱工作站。
5.3.3.3 进样器:10ul 微量注射器
5.3.4 色谱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见表2。
表2 推荐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
毛细管色谱柱 FFAP
柱温℃ 160
汽化室温度/℃ 200
检测器温度/℃ 200
载气(N2)压力/MPa 0.6
氢气压力/MPa 0.5
空气压力/MPa 0.4
进样量/μl 0.6
5.4 水分的测定
按KF-1 水分测定仪规定进行测定。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值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3%。
5.5 色度的测定
按GB/T3143-1982 的规定进行测定。
5.6 阻聚剂含量的测定
按752N 型分光光度计比色法进行测定。
6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6.1 标志
甲基丙烯酸的包装容器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按照“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规定内容进行标识,并随运输工具携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6.2 包装
甲基丙烯酸要用200升的高密度聚乙烯圆桶(每桶的净含量200KG)或不锈钢槽车进行包装。包装用塑料桶质量必须符合GB 18191-2008 的要求。装桶后,桶盖应严密不泄漏。
6.3 运输
本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本产品熔点为15℃,在低温天气,运输时发生凝结的风险性增加,为降低风险建议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特殊的温度控制设备或加热设备。
6.4 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
滴加标准的阻聚剂(17-25℃)储存在室内的MAA 产品,避免太阳光直接照射,将温度控制在18-40℃。出厂之前必须进行换气充氧,在长途运输中也要进行换气,到厂入库之前必需进行开盖换气,其目的是让其桶内有足够的氧气使阻聚剂起作用让MAA 不聚合。
6.5 产品保质期: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为三个月。
7 安全
7.1 本品易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工作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7.2 本品应与氧化剂、胺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甲基丙烯酸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79-41-4
分子式:
CH2=C(CH3)COOH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