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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噻吩乙胺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30433-91-1
分子式: C6H9NS
分子量:127.21

2-噻吩乙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噻吩乙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的 2-噻吩乙胺。
分子式:C6H9NS
相对分子质量:127.21(按 2011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013 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3 要求
3.1 外观: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机械杂质。
3.2 工业用 2-噻吩乙胺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2-噻吩乙胺技术指标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检验方法
含量(质量分数),% ≥ 99.00 气相色谱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 ≤ 0.50 卡尔费休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 GB/T 6682 规定的三级水。
4.2 外观的测定
于具塞比色管中加入试样,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目测。
4.3 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4.3.1 方法提要
用气相色谱法,在选定的条件下,使试样汽化后通过毛细管色谱柱,使各组分得到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采用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4.3.2 试剂
4.3.2.1 氢气:体积分数不低于 99.99%,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4.3.2.2 氮气:体积分数不低于 99.99%,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4.3.2.3 空气: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4.3.3 仪器
4.3.3.1 气相色谱仪:Agilent7890A。配有 FID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整机灵敏度和稳定性
符合 GB/T 9722 的有关规定,线性范围满足分析要求。
4.3.3.2 记录仪:色谱工作站。
4.3.3.3 进样器:微量自动进样器,10μL。
4.3.3.4 色谱柱及典型色谱操作条件
推荐的毛细管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见表 2。典型的毛细管柱色谱图见附录 A 图 A.1。
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也可使用。
表 2 推荐的毛细管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
项 目 参 数
色谱柱 (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
柱长 / 柱内径 / 液膜厚度 30m×0.32mm×0.25μm
升温程序 初始温度 60℃,保持 3min,以 20℃/min 升温到 250℃,保持 15min
进样口温度/℃ 250
检测器温度/℃ 300
载气(N2
)流量/(mL/min) 1
空气流量/(mL/min) 400
氢气流量/(mL/min) 30
分流比 100:1
进样量/μL 0.2
4.3.4 分析步骤
启动气相色谱仪,按表 2 所列色谱条件调试仪器,稳定后用进样器进样分析,用色谱工作站处理计算结果。采用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4.3.5 结果计算
2-噻吩乙胺的质量分数 ω1,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A1
ω1=----------×(100-ω 水) „„„„„„„„(1)
ΣAi
式中:
A1—2-噻吩乙胺的峰面积;
∑A1—所有组分的峰面积之和;
ω 水—执照 4.4 测定的水的质量分数,以%表示。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2-噻吩乙胺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
值不大于 0.1%。
4.4 水含量的测定
按 GB/T 6283 中直接电量滴定法的规定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本标准外观和表 1 中的所列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2 产品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标准的要求。
5.3 工业用 2-噻吩乙胺以同等质量的均匀产品为一批。桶装产品的以不大于 100t 为一批,罐装产品以一槽罐的产品量为一批。
5.4 采样按 GB/T3723、GB/T6678 和 GB/T6680 规定进行。将所采样品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玻璃试剂瓶中,并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日期、质量等级、采样者姓名等。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置于阴凉、避光处密封保存 3 个月,以备查验。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1.1 工业用 2-噻吩乙胺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
a) 生产厂名称;
b) 产品名称;
c) 本标准编号;
d) 批号或生产日期;
e) 净含量;
f) GB190 中规定的 “腐蚀品”标志。
6.1.2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至少包括:
a) 生产厂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生产日期或批号;
d) 产品质量等级;
e) 产品检验结果或检验结论;
f) 本标准编号。
6.2 包装
工业用 2-噻吩乙胺的包装采用内衬塑料小开口铁桶,或采用按供需双方协商并符合安全规定的包装,要求密封。
6.3 运输
产品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应防潮、防雨淋、防日晒,严禁倒置,严禁烟火,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混运。
6.4 贮存
工业用 2-噻吩乙胺产品应 2~4℃、避光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勿与酸、碱混放或与氧化剂接触,并要求远离火源,库房内消防设施要齐全。

7 安全
7.1 危险警告
2-噻吩乙胺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密度(25°C):1.087g/ml;沸点(98KPa):200-201℃;闪点 87.8℃;折射率 n20/D 1.551;饱和蒸汽压(25°C):0.044kpa。本品不溶于水、石油醚、氯仿;溶于醇、苯类、THF。2-噻吩乙胺属危险化学品第 8.2 类碱性腐蚀品,UN 号 2735。其废弃物属危险固废,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置。本品吸入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经皮吸收可能引起皮肤过敏;浸入眼睛可能引起刺激和视力下降,误吞可能造成中毒甚至死亡。2-噻吩乙胺为可燃化学品,燃烧分解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其废弃物属危险固废,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联系有授权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7.2 安全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眼睛:提起眼睑,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7.3 灭火方法
用水、砂土扑救,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关闭火场中物料阀门,减弱火势,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7.4 泄漏处置
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耐酸碱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大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小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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