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
CAS No:247069-27-85
分子式为:C5H3F2N3
分子量:145.1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3 技术要求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项 目 指 标
外观 类白色结晶
纯度,%, ≥ 99%
水份,% ≤ 0.5%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
4.2 纯度的测定
4.2.1 仪器
液相色谱仪:LC5500 液相色谱仪,紫外吸收检测器。
色谱柱: LUNA C18。
流动相:A 泵乙腈;B 泵 0.05%磷酸溶液。
微量注射器:10μl。
4.2.2 样品制备
将 20ml 乙腈倒入 50ml 烧杯中,用 10mg 取样器加入少量样品,再将注射器前端加过滤膜,过滤 7 滴样品至装入乙腈的烧杯中,待用。
4.2.3 液相色谱操作条件
波长:254nm 。
检测室温度:40℃。
初始流量:0.9ml/min。
梯度(以 A 泵计):10min:50%;30min:90%;35min:50%。
进样量:7μl。
保留时间: 40min。
4.2.4 计算
用数据处理机进行面积归一化法计算。
4.3 水分含量测定
按 GB/T 606 标准规定进行测定。
4.4 杂质含量测定
根据 4.2 纯度的测定中面积归一化法可计算出杂质含量。
5. 检验规则
5.1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经每次并混为一批。
5.2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有质量证明书。
5.3 技术要求中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4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为 25kg 塑桶包装,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5%的包装物中取样,小批量时,取样包装数不得少于 2 桶。
5.5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应重新从两倍量的包装物中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5.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包装桶上应涂有牢固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地址、执行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毛重、净重或按合同要求。
6.1.2 包装桶上应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并符合 GB 190 要求。
6.2 包装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包装采用 25kg 塑桶,每桶净重 25kg±0.1kg。
6.3 运输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运输应按 GB 191 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产品适合公路、水路、航空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带好防护用品。
6.4 贮存
2,6-二氨基-3,5-二氟吡啶常温下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