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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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N-乙基-N-羟乙基-3-甲基苯胺与三氯氧磷反应后,经脱水所得的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主要作为染料中间体和用于有机合成。
化学名称:
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
分子式: C 11H 16NCl
分子式: C 11H 16NCl
分子量: 149.2 (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2 引用标准
GB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9722 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GB2384-80 染料中间体熔点测定方法
GB6283-86 化工产品中水份含量的测定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分离柱 15m×0.5mm×1.0μm
检测温度 250℃
固定液 交联 0V-1701
灵敏度 10档 可根据需要选定
检测器FID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 氮气 20ml/min
柱前压 0.06MPa
柱温 200℃
氢气 30ml/min
气化温度 260℃
空气 300ml/min
进样量 0.2-0.3μ l,保证峰高不小于100000μ v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用目视法判断。
4.2 水份 按照GB6283-86 进行测定。
4.3 熔点 按照GB2384-80 进行测定。
4.4
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纯度的测定
4.4.1 仪器
气相色谱仪应符合GB9722规定;
色谱数据工作站
4.4.3 数据处理
峰面积由色谱数据软件测量,采用面积归一法计算。
4.4.4 精确度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与算术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0.2%,取平 行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4.5 主化学物采用纯样追加法定性,必要时,产品可与已知样作红外光谱对照鉴别。
5 检验规则
5.1
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由生产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 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都符 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
5.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对所收到的N,N-二甲基-4-氨基苯甲醛的质量,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3按GB6678有关规定采样方法进行,将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并进行缩分后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的玻璃瓶中。瓶上粘帖标签,注明:生厂厂家、产品名称、等级、批号和取样日期,一瓶送交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一瓶封存。
5.4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中取样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如指标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不能验收。
5.5 当供需双方对质量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6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6.1 N-乙基-N-氯乙基-3-甲基苯胺的包装与标志应符合GB191中的规定。
6.2 产品采用内衬塑料袋的25或500kg编织袋,或者25kg的纸板桶。
6.3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此良好通风,并遵守交通部门对 化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的有关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衢BOB手机版官网 提出。
本标准由衢BOB手机版官网 技术科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