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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去氧胆酸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128-13-2
分子式: C24H40O4
分子量:392.57

熊去氧胆酸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熊去氧胆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与标志、贮存与运输、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鹅去氧胆酸合成熊去氧胆酸工艺技术。熊去氧胆酸用于胆结石的早期治疗及肝炎的辅助治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且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6284-2006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13-2007 《化学制品旋光度的测定方法》
GB/T 28724-2012 《固体有机化学品熔点的测定》
GB/T 7532-2008 《有机化工产品中重金属的测定》
GB/T 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2010 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
欧洲药典 EP7.0
3 分类
根据各个国家对熊去氧胆酸质量指标要求不同,熊去氧胆酸质量指标参考欧洲 EP7.0 质量指标和分析方法,分为一级品和优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苦。本品在乙醇中易溶,在二氯甲烷中不溶;在冰醋酸中易溶,在氢氧化钠试液中溶解。
4.2 成分鉴别
(1)取该品 10mg,加硫酸 1ml 与甲醛 1 滴使溶解,放置 5 分钟后,再加水 5ml,应生成蓝绿色悬浮物。
(2)该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供对照的标准图谱一致。
4.3 技术指标
熊去氧胆酸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熊去氧胆酸质量指标
一级品 优级品
外观 白色或类白色晶体 白色或类白色晶体
氢氧化钠滴定含量% 99-101 99-101
熔点℃ 200-204 200-204
(液相色谱)熊去氧胆酸含量≥ 98.5% 99%
(液相色谱)未知杂质含量≤ 0.25% 0.1%
鹅去氧胆酸≤ 1.5% 1%
石胆酸≤ 0.1% 0.1%
胆酸≤ 0.5% 0.1%
重金属≤ 20ppm 20ppm
氯化物≤ 0.02% 0.02%
硫酸盐≤ 0.05% 0.05%
旋光度 +59.0°~ +62.0° +59.0°~ +62.0°
干燥失重≤ 1.0% 1.0%
灼烧残渣≤ 0.2% 0.1%
5 试验方法
5.1 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含量的测定
标准溶液的配制参照 GB/T 601-2002《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参照药典 2010 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取该品约 0.5g,精密称定,加中性乙醇(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40ml 与新沸过的冷水 20ml,溶解后,加酚酞指示液 2 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接近终点时,加新沸过的冷水 100ml ,继续滴定至终点。每 1ml 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 39.26mg 的 C24H40O4(熊去氧胆酸)。
5.2 熔点的测定
按 GB/T 28724-2012 《固体有机化学品熔点的测定》(差示扫描热量法)的规定进行测定。本品的熔点为 200~204℃。
5.3 液相色谱测定
参照欧洲药典 EP7.0(2.2.29)标准进行测定。
液相色谱归一法:一级品,熊去氧胆酸含量不得低于 98.5%,鹅去氧胆酸含量不得超过 1.5%,其它任一未知杂质含量不得超过 0.25%。
优级品,熊去氧胆酸含量不得低于 99.0%,鹅去氧胆酸含量不得超过 1.0%,其它任一未知杂质含量不得超过 0.1%。
5.4 有关物质(鹅去氧胆酸、石胆酸、胆酸)的测定
取本品熊去氧胆酸,用丙酮-水(9:1)制成每 1ml 中含 10mg 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
取熊去氧胆酸对照品与鹅去氧胆酸对照品,用丙酮-水(9:1)制成每 1ml 中各含 0.4mg 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1);
取鹅去氧胆酸对照品,用丙酮-水(9:1)制成每 1ml 中含 0.15mg 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2);
取鹅去氧胆酸对照品,用丙酮-水(9:1)制成每 1ml 中含 0.1mg 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3);
取石胆酸对照品,用丙酮-水(9:1)制成每 1ml 中含 0.01mg 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4);
取胆酸对照品,用丙酮-水(9:1)制成每 1ml 中含 0.01(优级品),0.05mg(一级品)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5)。
按照薄层色谱法(2010 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Ⅴ B)试验,吸取上述 6 种溶液各 5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 G 薄层板上,以二氯甲烷-丙酮-冰醋酸(60:30:3)为展开剂,展开,晾干,于 120℃干燥 10 分钟,喷以 4.5%磷钼酸的硫酸-冰醋酸(1:20)溶液,再在 120℃加热 3~5 分钟,立即检视。
对照品溶液(1)应显两个斑点;
熊去氧胆酸一级品判定: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溶液(2)位置相同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2)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1.5%);
熊去氧胆酸优级品判定: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溶液(3)位置相同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3)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1.0%);
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溶液(4)位置相同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4)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0.1%);
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溶液(5)位置相同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5)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一级品 0.5%,优级品 0.1%)。
5.5 重金属的测定
按 GB/T 7532-2008 《有机化工产品中重金属的测定》(目视比色法)的规定进行测定,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
5.6 氯化物测定
按照《2010 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的规定进行测定。
标准氯化钠溶液:称取 0.165g 于 500℃-600℃灼烧至恒重的氯化钠,溶于水,移入 1000ml 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得 0.1%(Cl)标准溶液。取本品 1.0g,加冰醋酸(分析纯)10ml,振摇使其溶解,用去离子水稀释至 100ml,摇匀,放置10 分钟,滤过,取续滤液 25ml,与标准氯化钠溶液 5.0ml 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
5.7 硫酸盐测定
称取 0.181g 硫酸钾,溶于水,移入 1000ml 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得 0.1%(SO4)标准溶液。取上述氯化物测定项中所剩余的滤液 40ml,按照《2010 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B》的规定进行测定,与标准硫酸钾溶液 2.0ml 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5%)。
5.8 旋光度测定
按 GB/T 613-2007 《化学制品旋光度的测定方法》的规定进行测定。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无水乙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浓度为 40mg/1ml 的溶液,取此溶液进行测试,旋光度应在+59.0°至+62.0°范围内。
5.9 干燥失重
称取本品 2.0g,准确至 0.1mg,在 105℃条件下干燥 2 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超过 1.0%。
5.10 灼烧残渣
取本品 1.0g,按照《2010 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的规定进行测定,遗留残渣:一级品不得超过0.2%,优级品不得超过 0.1%。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批号原料、同工艺连续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次,最大批量不超过 1000kg。
6.2 采样
按 GB/T 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的规定方法采样。
6.3 出厂检验
产品需依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方法,经公司质检部门逐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4 判定规则
6.4.1 当所有的检验项目合格时,则判本批次产品合格。
6.4.2 当有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次产品中采集两倍量的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7 包装与标志
7.1 产品定量包装,净重 25kg/桶。产品采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纸板桶包装。
7.2 产品包装上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批号,净重,包装顺序号,公司名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防水”、“防火”和“防冲击”字样或者标志。
8 贮存与运输
8.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防水、防火、防冲击。保质期 2 年,保质期从产品生产之日起算,在保质期内产品应按标准要求贮存。
8.2 产品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和日晒雨淋,严禁与强氧化剂混运。
9 安全注意事项
熊去氧胆酸遇高温、明火、强光会燃烧;与强氧化剂接触有燃烧爆炸危险;人体吸入可出现支气管炎、咳嗽、咽炎等呼吸系统的不良反应,操作时应注意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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