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己二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2,5-己二酮的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2,5-己二酮产品的工艺控制。
产品名称 2,5-己二酮
分子式 C6H10O2。
分子量 114.142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2003 医药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11539-1989 单离 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
GB/T 14454.3-1993 医药色泽检定法
3 要求
3.1 外观;无色液体
3.2 含量(GC,%):≥99。
3.3 砷含量(以 As 计):≤3mg/kg。
3.4 铅含量(以 Pb 计):≤10mg/kg。
3.5 折光指数为:nD20 =1.425--1.427
3.6 密度(25℃):0.973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的测定:
按 GB/T 14454.3-1993 的规定进行测定。
4.2 气味的测定:
按 GB/T 14454.2-1993 的规定进行测定。
4.3 含量的测定
4.3.1 仪器设备
a) 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并符合GB/T 11539-1989的规定。
b) 色谱柱:SE-30 型毛细管柱,柱长 30m、内径 0.25mm。
4.3.2 分析方法
a) 温度条件:推荐使用表2的温度。
表2
产品名称 汽化室温度℃ 检测室温度℃ 柱温℃
2,5-己二酮 220 220 130
b) 柱温:线性程序升温从180℃(2min)→20℃/min→230℃(10min)
c) 载气、氮气:流速1ml/min 分流比:100:1 进样量:0.2ul。
d) 计算方法:采用面积归一化法,按GB/T 11539-1989中10.4的规定进行测定。
4.3.3 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 11539-1989中11.4的规定进行测定。
4.4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2003的规定进行测定。
4.5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2003的规定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 2,5-己二酮检验和型式检验。
5.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除铅、砷含量以外的项目,合格产品签发合格证明方可出厂。
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下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投产或产品生产超过 12 个月时;
b)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质量时;
c)停产超过 12 个月再次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4 抽样
5.4.1 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以整批产品的包装总数作为总体物料的单元数,按 GB/T6678-2003 中的规定选取抽样单元数并抽取样品。
5.4.2 从每个被选取单元中抽取试样 5~10g,将抽出的样品混匀后分成两份,分别置于两个密封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品批号、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人姓名。一瓶送检,一瓶保存备查。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5.5.2 顾客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
6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6.1 2,5-己二酮 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标志,注明: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批号、含量、净重、出厂日期、保质期、本标准编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6.2 2,5-己二酮 应盛装于干燥、洁净、无味、密封、坚固的容器中,顾客有特殊要求时另行签订协议。
6.3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的库房内,远离水源、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与其他化
工原料分开存放,防止杂气污染。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且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为一年。
6.4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防止日晒雨淋,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 安全要求
7.1 该产品为非危险品。
7.2 接触皮肤时,应及时用清水清洗;接触衣物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接触眼睛时,应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吸入,应迅速撤离现场到空气洁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