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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三氯苯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08-70-3
分子式:
分子量:

1,3,5-三氯苯安全技术说明书

中文名: 1,3,5-三氯苯
英文名: 1,3,5-Trichlorobenzene
分子式: CHCl 分子量: 181.45
结构式:
CAS号: 108-70-3 RTECS号: DC2100100
HS编码: UN编号: 2321
危险货物编号: 61658 IMDG规则页码: 6271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杀虫剂及染料合成。
熔点: 63.4 沸点: 208.5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密度(空气=1): 6.26
饱和蒸汽压(kPa): 1.33/78.0℃ 溶解性: 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易溶于乙醚、苯。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燃烧性: 可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126 自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下限(V%): 无资料 爆炸上限(V%): 无资料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干粉。



危险性类别: 第6.1类毒害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5
包装类别: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溶于易燃溶剂或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代烃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塑料瓶、镀锡薄钢板桶外满底花格箱。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10mg/m3 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LD50:800mg/kg(大鼠经口);2260mg/kg(小鼠静注) LC50:
健康危害: 本品有刺激性,可引起结膜炎、鼻炎。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可能引起肝肾损害。皮肤长时间接触,可致灼伤。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充分漱口、饮水,尽快洗胃。就医。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必要时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泄漏处置: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扬尘,收集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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