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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硅烷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0025-78-2
分子式:
分子量:

三氯硅烷安全技术说明书

中文名: 三氯硅烷;硅仿;硅氯仿;三氯氢硅
英文名: Trichlorosilane;Silicochloroform
分子式: HClSi 分子量: 135.44
结构式:
CAS号: 10025-78-2 RTECS号: VV5950000
HS编码: UN编号: 1295
危险货物编号: 43049 IMDG规则页码: 4370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极易挥发。有令人窒息的气味。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硅酮化合物。
熔点: -134 沸点: 31.8
相对密度(水=1): 1.37 相对密度(空气=1): 4.7
饱和蒸汽压(kPa): 53.33/14.5℃ 溶解性: 溶于苯、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接触潮湿空气。
燃烧性: 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13.9℃开杯 自燃温度(℃): 104℃
爆炸下限(V%): 1.2% 爆炸上限(V%): 90.5%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易燃。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遇水反应发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易燃性(红色): 4 反应活性(黄色):2 特殊危险:与水反应
燃烧(分解)产物: 氯化氢、氧化硅。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酸类、强碱、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禁止用水。禁止用泡沫。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若物质不泄漏,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危险性类别: 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0;34;41
包装类别: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高燥清洁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25℃。避免光照。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雨天不宜运输。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溶于易燃溶剂或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 ERG指南南:139 ERG指南分类:遇水反应性物质(放出易燃和有毒气体)



接触限值: 中国MAC:3mg/m3 苏联MAC:1mg/m3 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LD50:1030mg/kg(大鼠经口) LC50:1500mg/m3 2小时(小鼠吸入)
健康危害: 遇水生成盐酸烟雾,刺激眼及上呼吸道。高浓度时,可引起角膜损伤,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常伴有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溅在脸上,可引起坏死,溃疡长期不愈。动物慢性中毒见慢性卡他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早期肺硬化。 OSHA高危险化学品过程安全管理:29CFR 1910.119,附录A,临界值5000lb(2268kg)。健康危害(蓝色):3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若有灼伤,就医治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
食入: 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果大量泄漏,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清除。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临界值(90)454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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