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烯 | ||||
标
识 |
中文名: | 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烯 | ||
英文名: | Trichloroethylene | |||
分子式: | C2HCl3 | 分子量: | 131.39 | |
结构式: | ||||
CAS号: | 79-01-6 | RTECS号: | KX4550000 | |
HS编码: | UN编号: | 1710 | ||
危险货物编号: | 61580 | IMDG规则页码: | 6273 | |
理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有似氯仿的气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剂,用于脱脂、冷冻、农药、香料、橡胶工业、洗涤织物等。 | |||
熔点: | -87.1 | 沸点: | 87.1 | |
相对密度(水=1): | 1.46 | 相对密度(空气=1): | 4.53 | |
饱和蒸汽压(kPa): | 13.33/32℃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 |
临界温度(℃): | 271 | 临界压力(MPa): | 5.02 折射率:1.506 | |
燃烧热(kj/mol): | 961.4 | |||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光照。 | ||
燃烧性: | 可燃 | 建规火险分级: | ||
闪点(℃): | 32℃闭杯 | 自燃温度(℃): | 420 | |
爆炸下限(V%): | 12.5 | 爆炸上限(V%): | 90.0 |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易燃性(红色):1 反应活性(黄色):0 |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 | 稳定性: | 稳定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碱、铝、镁。 | 聚合危害: | 能发生 | |
灭火方法: |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 |||
包 装 储 运 |
危险性类别: | 第6.1类毒害品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15 |
包装类别: | Ⅲ |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溶于易燃溶剂或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代烃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塑料瓶、镀锡薄钢板桶外满底花格箱 ERG指南:160 ERG指南分类:卤代物溶剂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触限值: | 中国MAC:30mg/m3 苏联MAC:10mg/m3 美国TWA:OSHA 100ppm;ACGIH 50ppm,269mg/m3 美国STEL:ACGIH 200ppm,1070mg/m3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毒性: | 经口属中等毒类 LD50:2402mg/kg(小鼠经口);1282mg/kg(大鼠静脉) LC50:8450ppm 4小时(小鼠吸入);25700ppm 1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0.54g/m3,5小时/天,5天/周,3个月,神经传导速度减慢。致突变性DNA抑制:人淋巴细胞5mg/L。姊妹染色单体交换:人淋巴细胞178mg/L。生殖毒性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o):1800ppm(24小时)(孕1~20天),引起肌肉骨骼发育异常及其它发育异常。小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o):100ppm/7小时(5天,雄性),精子生成异常。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阳性,人类不明确。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在对人类重要食物链中,特别是在水生生物体中发生生物蓄积。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 |||
健康危害: | 本品系蓄积性麻醉剂。吸入后出现头痛、头晕、酩酊感、嗜睡等,重者发生谵妄、抽搐,甚至昏迷、呼吸麻痹或循环衰竭。可出现三叉神经损害、肝肾损害、心功能改变、脊髓损害和周围神经炎。少数伴有视觉障碍,甚至发生失明。口服消化道症状明显,肝肾损害也较突出。对眼有刺激性。慢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胃肠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炎、心肌损害、三叉神经麻痹和肝损害。长期接触本品可引起皮肤损害。 IARC评价:3组,未分类物质;人类资料不足;动物证据有限 IDLH:1000ppm(5370mg/m3)潜在人类致癌物嗅阈:1.36ppm OSHA:表Z—1空气污染物 OSHA:表Z—2空气污染物 NIOSH标准文件:NIOSH 73—11025 健康危害(蓝色):2 | |||
急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对少量皮肤接触,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患者清醒时给饮大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 |||
防护服: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
手防护: | 必要时戴防化学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泄漏处置: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款112)。防止水污染法:款307主要污染物、款313主要化学物或款401.15毒性物。防止水污染法:款311有害物质应报告量主要化学物(同CERCLA)。 EPA有害废物代码:U228;D040。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24,毒性特性,条例规定最高浓度水平0.5mg/L。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无其他规定。资源保护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废物。资源保护和回收法:通用的处理标准废水0.054mg/L;非液体废物6.0mg/kg。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地表水监测清单表建议方法(PQLμg/L)8010(1);8240(5)。安全饮水法:最大污染水平(MCL)0.005。安全饮水法:最大污染水平目标(MCLG)0。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45.4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加州建议65:致癌物。 |
三氯乙烯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79-01-6
分子式:C2HCl3
分子量:1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