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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三氯乙烷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79-00-5
分子式: CH2ClCHCl2
分子量:

1,1,2-三氯乙烷;β-三氯乙烷

中文名: 1,1,2-三氯乙烷;β-三氯乙烷
英文名: 1,1,2-Trichloroethane
分子式: CHCl 分子量: 133.42
结构式:
CAS号: 79-00-5;25323-89-1 RTECS号: KJ3150000
HS编码: UN编号:
危险货物编号: 61555 IMDG规则页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芳香气味。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用于有机合成。
熔点: -35 沸点: 114
相对密度(水=1): 1.44 相对密度(空气=1): 4.55
饱和蒸汽压(kPa): 5.33/35.2℃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折射率:1.471
燃烧热(kj/mol): 1097.2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燃烧性: 可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自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下限(V%): 8.4 爆炸上限(V%): 13.3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腐蚀铝、某些塑料、橡胶、涂料、钢和锌。受热能引发分解,形成有腐蚀性氢氯酸蒸气。不可存放于铝制容器中。易燃性(红色):1 反应活性(黄色):0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碱、强氧化剂、铝、镁。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危险性类别: 第6.1类毒害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5
包装类别: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食用化工原料、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不可混储混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OSHA 10ppm,55mg/m3[皮]; ACGIH 10ppm,55mg/m3[皮]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LD50:100~200mg/kg(大鼠经口);3730mg/kg(兔经皮) LC50:
健康危害: 1,1,2-三氯乙烷的麻醉作用大于1,1,1-三氯乙烷。对皮肤有脱脂和轻度刺激作用。吸入中毒主要为麻醉作用,表现为血压下降、心率不齐等。 IARC评价:3组;动物资料有限 IDLH:100ppm;潜在人类致癌物嗅阈:0.5~165ppm OSHA:表Z—1空气污染物健康危害(蓝色):2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必须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高于NIOSH REL浓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必要时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沙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款112)。 EPA有害废物代码:U227。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无其他规定。资源保护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废物。资源保护和回收法:通用的处理标准废水0.054mg/L;非液体废物6.0mg/kg。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地表水监测清单表建议方法(PQLμg/L)8010(2);8240(5)。安全饮水法:最大污染水平(MCL)0.003mg/L。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45.4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加州建议65: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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