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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72830-09-2
分子式:C8H11Cl2NO2
分子量: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麦芽酚经甲酯化、氨化、氯化、氧化、甲醇化、异构化、成盐作用下反应制得的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该产品主要用于医药中间体,用于合成潘多拉唑钠盐
分子式:C8H11Cl2NO2
相对分子质量 224.08(按照 2003 年国际相对原子量表)
化学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草案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284-2006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7531-2008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GB/T7532-2008 有机化工产品中重金属的测定 目视比色法
GB/T9722-2006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16631-2008 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
3 要求
3.1 外观:类白色至淡黄色结晶体
3.2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应符合表 1 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 1:技术要求
检验项目 指 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含量/% ≥ 99.2 99.0 98.5
熔程 148℃—155℃
干燥减量/% ≤ 0.20 0.30 0.50
灼烧残渣/% ≤ 0.10 0.15 0.20
重金属 /% ≤ 0.0010 0.0015 0.0020
残留溶剂 甲醇/% ≤ 0.10 0.20 0.30
二氯甲烷/% ≤ 0.02 0.04 0.06
4 试验方法
4.1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6682 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601、GB/T603 的规定制备。
4.2 安全提示:本标准使用的部分试剂及所检测的产品具有毒性或腐蚀性,部分操作要在通风的条件下进行,部分实验操作具有危险性。本标准并未揭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并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
4.3 外观
将试样放在洁白纸上,在自然光或荧光灯下,目视测定。
4.4 含量的测定
4.4.1 方法提要
用液相色谱法,在设定的工作条件下,试样溶液经流动相带动通过色谱柱,使其中各组分得到分离,用紫外检测器检测,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含量。
4.4.2 试剂
4.4.2.1 乙腈(色谱纯)
4.4.2.2 磷酸氢二钾(色谱纯)
4.4.2.3 磷酸二氢钾(色谱纯)
4.4.2.4 氢氧化钾(色谱纯)
4.4.3 仪器
4.4.3.1 高效液相色谱仪
4.4.3.2 电子天平:精确度 0.1mg
4.4.4 色谱条件
4.4.4.1 色谱柱:Waters C18 4.6mm*250mm 5.0um
4.4.4.2 缓冲液:磷酸氢二钾 0.3g 加磷酸二氢钾 1.5g 溶于 500mL 水中,用氢氧化钾调节 PH 到 7.4
4.4.4.3 流动相:乙腈/缓冲液=40:60
4.4.4.4 流速:1.0mL/min
4.4.4.5 检测器:UV254
4.4.4.6 波长:254nm
4.4.4.7 进样量:10uL
4.4.4.8 定量方法:面积归一化法
4.4.5 分析步骤
称取 50mg 试样,精确至 0.1mg,溶于 25mL 流动相中,取 10uL 试样溶液进样,
记录谱图,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
4.4.6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大于 0.1%,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5 熔程的测定
4.5.1 仪器
数字熔点仪
4.5.2 试样的制备
将样品在干燥、洁净的碾钵中碾碎装入毛细管,用自由落体法敲击毛细管,使样品填装结实,样品填装高度为 3mm。同一批号样品高度应一致,以确保测量结果的一致性。
4.5.3 分析步骤
开启电源开关,仪器预热 20min 后通过拨盘设定起始温度为 145℃,按下起始温度输入按钮,此时预置灯亮;将升温速率波段开关调至 1℃/min;预置灯熄灭时,起始温度设置完毕,插入填装好样品的毛细管,此时电表基本指零,调节调零旋钮,使电表完全指零。按下升温按钮,升温指示灯亮,数分钟后,初熔灯先闪亮,然后出现终熔读数显示,欲知初熔读数,按下初熔按钮即可。
4.6 干燥减量的测定
4.6.1 方法提要
将试样置于干燥的烘箱中烘干,称出其减少量,从而计算出水分含量
4.6.2 仪器
4.6.2.1 称量瓶:扁形带盖,加入试样后,试样厚度小于 5mm
4.6.2.2 干燥箱:温度能控制在 80℃,精度±1℃
4.6.2.3 电子天平:精确度 0.1mg
4.6.2.4 干燥器:内装适当的干燥剂(变色硅胶、无水氯化钙等)
4.6.3 分析步骤
用已干燥至恒重并冷却的称量瓶,称取约 10g 试样,精确至 0.1mg,放入已调节至(80±2)℃的干燥箱内(称量瓶应放在温度计水银球的周围),称量瓶盖子稍微错开或取下与称量瓶同时干燥,烘 0.5h 后,将称量瓶和盖子迅速移至干燥器中冷却,冷却好后称重,精确至 0.1mg。重复操作至恒重。
4.6.4 结果计算
水分以质量分数 W 表示,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m1—m2
W= ---------------×100········(1)
m1—m0
式中
m0—称量瓶的重量,g
m1—干燥前称量瓶加试样的重量,g
m2—干燥后称量瓶加试样的重量,g
4.6.5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大于 0.1%,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7 灼烧残渣的测定
4.7.1 方法提要
试样经炭化、高温灼烧后所残留的物质,根据残留物的质量计算出灼烧残渣的含量。
4.7.2 试剂
4.7.2.1 硝酸
4.7.2.2 盐酸(20%)
4.7.3 仪器
4.7.3.1 电子天平:精确度 0.1mg
4.7.3.2 箱式电炉:可控温度在(500℃-1000℃),温控精度 25+℃
4.7.3.3 坩埚:容积 100mL 的瓷坩埚
4.7.3.4 干燥器:内装适当的干燥剂(变色硅胶、无水氯化钙等)
4.7.4 测定步骤
用盐酸溶液处理瓷坩埚,瓷坩埚浸泡 24h 或煮沸 0.5h,洗净、烘干。将已经处理过的坩埚放入箱式电炉中,在 850℃+25℃下灼烧 0.5h,冷却至室温。称取 10g试样于恒重的 100mL 瓷坩埚中,精确至 0.1mg,缓加热炭化至试样全部炭化,将坩埚放入箱式电炉中,在灼烧温度为 850℃+25℃,灼烧 30min 后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备用,用于分析重金属含量。
4.7.3 结果计算
灼烧残渣以质量分数W1表示,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m2—m0
W1=--------------×100········(2)
m1—m0
式中
m0—瓷坩埚的重量,g
m1—瓷坩埚加试样的重量,g
m2—瓷坩埚加残渣的重量,g
4.7.4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大于 0.01%,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8 重金属的测定
4.8.1 方法提要
在弱酸性溶液中,以硫化氢饱和水溶液将重金属铜、铅、汞等离子沉淀为相应
的硫化物,所产生的颜色与标准色用目视法比较。
4.8.2 试剂
4.8.2.1 乙酸溶液:3+7
4.8.2.2 盐酸溶液
4.8.2.3 氨水溶液
4.8.2.4 饱和硫化氢水
4.8.2.5 铅标准溶液:0.01mg/mL;准确吸取铅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0.1mg/mL)10mL
于 100mL 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使用前新鲜配制。
4.8.3 仪器
4.8.3.1 具塞比色管:50mL
4.8.3.2 一般实验室仪器
4.8.4 分析步骤
向已做过灼烧残渣的试样中加入 0.2mL 乙酸溶液,溶解,定量移入 50mL 比色管中(保证溶液的 PH 值约为 4,必要时,可用氨水溶液或盐酸溶液调节)。加入 10mL饱和硫化氢水,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为试样溶液。取铅标准比色溶液 10mL、15、mL、 20 mL 与试样溶液同时同样处理,在无阳光直射的情况下,与 10min 内轴向或侧向观察,与标准比色溶液进行比较。
4.8.5 结果计算
重金属以质量分数W2表示,数值以%表示,按式(3)计算
V×0.00001
w2=------------------------×100................(3)
m1—m0
式中
m0—瓷坩埚的重量,g
m1—瓷坩埚加试样的重量,g
V—与试样溶液的浊度相对应的标准溶液中铅标准溶液的体积,mL
0.00001—铅标准比色溶液的浓度,g/mL
4.8.6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大于 0.0002%,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9 残留溶剂的测定
4.9.1 方法提要
利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残留,利用液(固)体中的挥发性组分 i 在密闭恒温系统中达平衡后,气相和液(固)相中挥发性组分比值恒定的原理,对平衡后液(固)体上部的蒸气进行气相色谱分析。
4.9.2 试剂
4.9.2.1 甲醇
4.9.2.2 二氯甲烷
4.9.2.3 氯苯
4.9.2.4 DMSO(二甲基亚砜)
4.9.3 仪器
4.9.3.1 GC1690(GC 系统)
4.9.3.2 DK3001B(顶空系统)
4.9.3.3 电子天平:精确度 0.1mg
4.9.4 色谱条件
4.9.4.1 检测参数
柱头压:18Psi
清洗流速:3.0ml/min
补偿气流速:25ml/min
氢气流速:35ml/min
空气流速:350ml/min
4.9.4.2 色谱柱 SPB-624 (94%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30m*0.25mm*1.4µm)
4.9.4.3 检测器类型: FID
4.9.4.4 检测温度(℃): 250
4.9.4.5 进样温度(℃): 170
4.9.4.6 柱 温(℃) :

程序升温(附) 温度[℃] 升温速率[℃/min.]
45 1 0
220 25 5

保持时间[min]35 / 0
4.9.4.7 保留时间(min) :22.0
4.9.4.8 分流比: 30
4.9.5 顶空进样条件
4.9.5.1 烤炉温度:80℃
4.9.5.2 定量环温度:90℃
4.9.5.3 传输线温度:110℃
4.9.5.4 循环时间:40min
4.9.5.5 小瓶加热时间:30min
4.9.5.6 小瓶增压时间:4min
4.9.5.7 回路稳定时间:0.05min
4.9.5.8 回路充满时间:0.20min
4.9.5.9 进样时间:0.3 min
4.9.5.10 震荡效果:高处摇动
4.9.6 分析步骤
4.9.6.4 溶液配制:
4.9.6.4.1 标准溶液:
内标稀释溶液:称取 0.2g 的氯苯于 50mL 容量瓶中用 DMSO(二甲基亚砜)定容。用移液管准确移取 25mL 上述溶液于 500mL 容量瓶中用 DMSO 定容。
标准储存溶液:精确移取二氯甲烷、甲醇和各 1mL 于 100mL 容量瓶中,用内标稀释溶液稀释至刻度。
标准溶液制备:用移液管准确移取 6mL 的标准储存溶液于 100mL 的容量瓶中,用内标稀释溶液定容并振荡。准确移取 2mL 的这种溶液于顶空小瓶中作为标准溶液密封。准备六个标准溶液。
4.9.6.4.2 样品溶液:
精确称量大约 200mg 的样品于顶空小瓶中,加入 2mL 的内标稀释溶液,密封小瓶,超声波超声让其混合均匀。样品浓度大约为 100mg/mL,准备两个样品溶液。
4.9.6.4.3. 空白溶液:
准确移取 2mL 的稀溶液(用内标)像准备标样和样品溶液一样密封,准备两个空白溶液,进样品溶液之前先进空白溶液以消除干扰。
4.9.4.4.4 进样顺序 空白;标准样品(6x);空白(2x);样品溶液(4 个)
4.9.7 结果计算
通过比较样品溶液,空白溶液,标准溶液的谱图来完成。残留物以质量分数W3表示,数值以%表示,按式(4)计算
W3=(ARs/ARr)×(Cr/Cs)×100········(4)
式中:ARs-样品溶液中物质和氯苯的峰面积比
ARr-前面六针标准溶液进样中分析物峰面积对氯苯的峰面积之比的平均值。
Cr-标准溶液中物质的浓度, mg/mL
Cs-样品溶液中FTC的浓度,mg/mL
4.9.8 SST要求
4.9.8.1 重复性测试:计算最少连续进六针标准溶液的甲醇,二氯甲烷的峰面积相对于氯苯的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每个相对标准偏差均≤5%(注:当发现有明显异常时,

分析不应该继续完成)。
4.9.8.2 以标准溶液第一针计算甲醇的拖尾因子和柱效。拖尾因子≤2.0,柱效≥4000。
4.9.8.3 空白溶液与标准溶液的谱图相比较,空白溶液中没有与标准溶液中已知峰的保留时间相重复。如果物质不出峰,就报告“未发现(ND)”;如果低于 0.02%,就报告“痕

量(<0.02%)”。
4.9.4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偏差不大于 1%,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5 检验规则
5.1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含量、熔程、干燥减量、灼烧残渣为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每批进行一次。在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2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要求。
5.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进行验收。
5.4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等级、生产厂名、生产企业地址、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本标准的编号。
5.5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以一批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产品。
5.6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的采样按 GB/T6680、GB/T6679 规定进行。采样总体不少于 200g,采取的试样混均后,分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取样袋,贴上标签注明产

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名字。一袋作检验试样,另一袋留存,备查。在采样时,采样者应佩戴好防护用具,以防过敏。
5.7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相应等级下,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多点加倍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

合本标准时,则该批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1.1 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明显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商标、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和净含量。
6.1.2 每批出厂的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产品名称、商标、净含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标

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6.2 包装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应装于食品用聚乙烯薄膜袋中,外包装为纸板桶。聚乙烯薄膜袋和纸板桶应保持清洁、干燥。
6.3 运输和贮存
6.3.1 运输前应先检查纸板桶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查纸板桶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有异味的物品、酸碱性物品和有毒物品等混放在一起混装混运。防止

挤压、污染及受潮。
6.3.2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6.3.3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应储存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切勿接近高温,严禁与有异味的物品、酸碱性物品和有毒物品等混储。防止挤压、污染及受潮。库房要配备

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7 安全
7.1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7.2 工作现场应备有应急水源和砂土,灭火器选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7.3 在包装、采样时,操作者应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以保证操作的安全, 若 2-氯甲基-3,4-二甲

氧基吡啶盐酸盐溅在身上,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若 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溅入眼睛,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

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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