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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二甲基对苯二胺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6393-01-7
分子式: C8H12N2
分子量:136.19

2,5-二甲基对苯二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5-二甲基对苯二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产品适用采用苯胺经亚硝酸钠作用进行重氮化反应,再偶合、还原制得产物 2,5-二甲基-1,4-苯二胺的工艺,产品为聚酰亚胺类材料。
分子式:C8H12N2
相对分子质量:136.194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6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531-2008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性能指标
2,5-二甲基对苯二胺应符合表 1 所规定的要求。
表1 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灰色至浅褐色结晶粉未
纯度(HPLC),% ≥ 99.0
含量,% ≥ 99.0
水分(K.F),% ≤ 0.5
熔程,℃ 147~150
灰分,% ≤ 0.2
不溶物,% ≤ 0.7
透光率,% ≥ 90
3.2 净含量
本产品包装净含量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
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除特殊规定外,均为分析纯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3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自然光目视评定。
4.4 纯度(HPLC)的测定
4.4.1 方法提要
试样经溶解处理,于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得试样纯度(HPLC)。(HPLC 指高效液相色谱仪)。
4.4.2 试剂和溶液
4.4.2.1 甲醇(色谱纯);
4.4.2.2 磷酸二氢钾;
4.4.2.3 磷酸氢二钠;
4.4.2.4 0.02 moL/L 磷酸盐水溶液;
4.4.2.5 本标准所涉及用水需符合 GB/T 6682-2006 中的一级水标准。
4.4.3 仪器设备
4.4.3.1 色谱仪:SHIMADZU LC-10AT VP 或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
4.4.3.2 玻璃过滤器;
4.4.3.3 色谱柱, CLC ODS C18 4. mm×150 mm 5 μm;
4.4.3.4 20 μL 微量进样器。
4.4.4 分析步骤
4.4.4.1 流动相的配制:25%甲醇,75% (0.02 moL/L 磷酸盐缓冲液);
4.4.4.2 试样配制及测定:称取约 20 mg 试样用 10 mL 流动相溶解,用 0.45 μm 微孔膜过滤,开启仪器,待仪器稳定后进样 10 μL,控制流速 1 mL/min,柱温 40℃,在 254 nm 波长下,用配制好的流动相,测得纯度(HPLC)。
4.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本方法所采用的面积归一法,所得结果为面积百分比。所有主份的面积响应系数为 1.0。
4.5 含量的测定(高氯酸滴定值)
4.5.1 方法提要
高氯酸滴定测得试样中羟基含量。
4.5.2 试剂和溶液
4.5.2.1 冰醋酸;
4.5.2.2 高氯酸:c(HClO4)=0.1 mol/L 标准滴定溶液,按 GB/T 601-2002 规定配制并标定;
4.5.2.3 结晶紫-冰醋酸指示液: 5 g/L。
4.5.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1.49~1.51)g 试样(精确至 0.2 mg),40℃溶解于 100 mL 丙酮中,用干燥并已恒重的3#砂芯漏斗过滤,然后每次用 10 mL 丙酮洗涤漏斗 5 次,洗液和滤液合并,再用丙酮稀释至 250 mL,为待滴定溶液。
取 20 mL 待滴定溶液与 30 mL 乙酸混合,用 0.1 mol/L 高氯酸的冰醋酸标准溶液滴定,以结晶紫-冰醋酸溶液为指示液,使溶液由紫变蓝为滴定终点。滴定消耗以 mL 表示。1 mL 0.1mol/L 高氯酸标准溶液相当于 6.81 g 试样。
4.5.4 分析结果的表述
含量 X 以(C8H12N2)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c×V×0.8512
X =------------------------×100 ……………………………(1)
m
式中:
c ——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
V——试样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0.8512——2,5-二甲基对苯二胺摩尔质量与样品稀释后浓度的修正系数;
m——试样质量,g;
4.5.5 允许差
取二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两次平行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 0.5%。
4.6 水分(K.F)的测定
4.6.1 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水分与已知滴定度的卡尔·费休试剂进行定量反应。
4.6.2 仪器
ZKF-1 型水分测定仪,或同等精度仪器。
4.6.3 试剂
4.6.3.1 无吡啶卡尔·费休试剂;
4.6.3.2 无水甲醇。
4.6.4 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的标定
4.6.4.1 空白试验
吸取 30 mL 无水甲醇于反应器盖上瓶塞,接通电源,开启电磁搅拌器,按“准备”键使仪器数值回到零点后,再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甲醇中的水,记下终点相应数值 V1。
4.6.4.2 标定
用 20 μL 微量注射器向反应器中加入 20 μL 纯水,按“复位”键,再按“测定”键继续测量。到达终点时,记录下相应的数值 V2 。
4.6.4.3 滴定度的计算
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 T 按式(2)计算:
V2-V1
T =------------------……………………………(2)
m
式中:
T——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g/mL;
m——20 μL 纯水的质量,g;
V1——空白滴定所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
V2——标定纯水滴定所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
重复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剂的滴定度。
试剂的滴定度每天标定一次。
4.6.5 分析步骤
4.6.5.1 空白试验
同 4.6.4.1(V3)
4.6.5.2 试样中水分的测定
准确称取试样(2~3)g(精确至 0.0002 g),加入(做完空白试验的溶液中 V3),在搅拌下按“复位”键,再按“测定” 键,继续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
4.6.6 计算
2,5-二甲基-对苯二胺中水分质量百分数(W)按式(3)计算:
(V4-V3)×T
W% =------------------×100 …………………………(3)
m
式中:
W——水分质量百分数,%;
V3——空白滴定卡尔·费休试剂之用量,mL;
V4——试样滴定卡尔·费休试剂之用量,mL;
T——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g/mL;
m——试样的质量,g。
重复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7 熔点的测定
4.7.1 方法提要
可视测试样熔解过程。
4.7.2 仪器设备
Buchi B-540 熔点仪,或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
4.7.3 分析步骤
充分焙干碾碎的样品,用自由落体法敲击毛细管填装样品,填装高度不小于 4 mm 并使样品填装结实,同一批号样品保持高度一致。
测试方法参照 B-540 熔点仪操作规程。
4.7.4 允许差
二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 0.5℃,取平均值。
4.8 灰分的测定
4.8.1 方法提要
试样经炭化、高温灼烧,使炭还原成灰,称量。
4.8.2 测试方法
准确称取试样 5 g(精确至 0.0002 g)至已灼烧至恒重的坩埚中,按 GB 7531 方法测试,灼烧温度750℃。
4.9 不溶物的测定
4.9.1 方法提要
试样中加入特定的丙酮溶液溶解,不溶的杂质进行过滤和干燥、称重。
4.9.2 仪器设备
4.9.2.1 实验室常用仪器;
4.9.2.2 500 mL 抽滤瓶;
4.9.2.3 电热恒温干燥箱。
4.9.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试样 2 g,(精确至 0.0002 g)于 500 mL 烧杯中,加 200 mL 丙酮,溶解,溶解后于已 105℃恒温干燥箱干燥至恒重的 3#砂芯漏斗真空吸滤、漂洗,漏斗于 105℃恒温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重。
4.9.4 分析结果的表述
不溶物%按式(4)计算:
W2-W1
不溶物% =-------------------×100 ……………………………(4)
m
式中:
W1——漏斗的质量,g;
W2——不溶物+漏斗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4.10 透光率的测定
4.10.1 方法提要
在特定波长下,试样溶液透过透明或半透明体的光通量与其入射光通量的百分率。
4.10.2 仪器设备
a)UV 2401PC 紫外分光光度计;
b)1 cm 比色皿;
c)实验室常用仪器。
4.10.3 试剂溶液
丙酮
4.10.4 分析步骤
a)试样配制,取 10 mL(4.5.3 的待滴定溶液)与 50 mL 丙酮混合后待测。
b)测试,将配制好的试样于紫外分光光度计在 550 nm 处,用 1 cm 比色皿测透光率。
4.11 净含量的测定
符合精度要求的衡器称重。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由公司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所有出厂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附有质量检验证明书(检验报告单)。
5.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检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异议时可提出协商办法。
5.3 按 GB/T 6679 的采样方法,粉碎并充分混匀的物料在包装过程中用勺或铲,前、中、后分三次采集不少于 200 g 的样品,充分混匀后,留样 100 g,注明名称、批号、和日期,以备查验,(保存期为发货后二年)其余作当场检验用。
5.4 检验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重新从包装中选取总桶数 25%的桶数采样检验,检验结果
5.5 如有一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包装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包装重量、净含量、执行标准等,或客户指定的标志、标识。
6.2 2,5-二甲基-对苯二胺用纸板桶,内衬二层塑料袋,净重 25 kg, 或客户指定的包装或要求。
6.3 产品运输中应防止受热、受潮、雨淋。
6.4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日晒。保质期二年。
6.5 本产品为一般化学品,按一般化学品规定包装、贮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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