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二氨基甲苯硫酸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5-二氨基甲苯硫酸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产品适用于以邻甲苯胺通过酰化、硝化、水解成 2-甲基-4-硝基苯胺,再还原、成盐精制等过程,合成的 2,5-二氨基甲苯硫酸盐,属毛发染料中间体。
分子式:C7H12N2O4S
相对分子质量:220.242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284-2006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 7531-2008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性能指标
2,5-二氨基甲苯硫酸盐应符合表1所规定的要求。
表1 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微红-类白色结晶粉末
纯度(HPLC)/% ≥ 99.5
邻甲苯胺(OT)/(ug/g) ≤ 25
水分/% ≤ 0.2
灰分/% ≤ 0.1
3.2 净含量
本产品包装净含量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
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除特殊规定外,均为分析纯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3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自然光目视评定。
4.4 纯度(HPLC)的测定
4.4.1 方法提要
试样经溶解处理,于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得试样纯度(HPLC)。(HPLC指高效液相色谱仪)
4.4.2 试剂和溶液
4.4.2.1 乙腈(色谱纯);
4.4.2.2 磷酸二氢钾;
4.4.2.3 磷酸氢二钠;
4.4.2.4 0.005mol/L 磷酸二氢钾+0.01mol/L 磷酸氢二钠/L 水溶液,PH=7.0;
4.4.2.5 本标准所涉及用水需符合 GB/T 6682-2008 中的一级水标准。
4.4.3 仪器设备
4.4.3.1 色谱仪:SHIMADZU LC-10AT VP 或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
4.4.3.2 玻璃过滤器;
4.4.3.3 色谱柱,CLC ODS C18 4.6mm×250mm 5μ m;
4.4.3.4 20μ L 微量进样器。
4.4.4 分析步骤
4.4.4.1 流动相的配制:20%乙腈 80%(0.005mol/L 磷酸二氢钾+0.01mol/L 磷酸氢二钠/L 水溶液);
4.4.4.2 试样配制及测定:称取约 50mg 试样用 50mL 流动相溶解,用 0.45μ m 微孔膜过滤,开启仪器,待仪器稳定后进样 10μ L,控制流速 1 mL/min,柱温 40℃,在 254nm 波长下,用配制好的流动相,测得纯度(HPLC)。
4.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本方法所采用的面积归一法,所得结果为面积百分比。所有主份的面积响应系数为1.0。
4.5 邻甲苯胺(OT)的测定
4.5.1 方法提要
用外标法(HPLC-ES)测定
4.5.2 试剂和溶液
4.5.2.1 乙腈(色谱纯);
4.5.2.2 磷酸二氢钾;
4.5.2.3 磷酸氢二钠;
4.5.2.4 0.02mol/L 磷酸盐水溶液(pH=6.8);
4.5.2.5 本标准所涉及用水需符合 GB/T 6682-2008 中的一级水标准。
4.5.3 仪器设备
同4.4.3
4.5.4 分析步骤
4.5.4.1 流动相的配制: 15%乙腈 85%(0.02mol/L 磷酸盐水溶液)。
4.5.4.2 标样的制备:称取 100mg 邻甲苯胺(标准品)于 50mL 容量瓶,加入 40mL 流动相,使其完全溶解,定容至 50mL,取 1mL 稀释至 100mL 流动相中,再取 1mL 稀释至 100mL 流动相中用 0.45μ m 微孔膜过滤,备用。
4.5.4.3 试样的制备:称取试样 150mg 于 50mL 容量瓶,加入 40mL 流动相,使其完全溶解,定容至 50mL,用 0.45μ m 微孔膜过滤,备用。
4.5.4.4 测试:分别进样 5μ L(OT 标样)和 20μ L(试样),流速 1mL/min,在 210nm 波长下,用配制好的流动相进样测试,先后获得标样和试样中邻甲苯胺(OT)相应之峰面积,各进样三次,取三次进样的平均峰面积,试样中 OT 含量用外标法计算。
4.5.5 分析结果的表述
邻甲苯胺(OT)含量按式(1)计算:
A×WS×PS
OT=--------------------.......................... (1)
AS×W
式中:
A—试样中 OT 峰面积;
AS—标样 OT 峰面积;
W—试样质量,g;
WS—标样质量,g;
PS—标样 OT 的纯度。
4.6 水分的测定
参照GB/T 6284-2006 中3.2、3.4、3.5条规定进行测定。
称取充分混匀的试样约5g(精确至0.0002g),在105℃±2℃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2h。二次平行测定的绝对差值<0.05%。
4.7 灰分的测定
4.7.1 方法提要
试样经炭化、高温灼烧,使炭还原成灰,称量。
4.7.2 测试方法
准确称取试样5.0g(精确至0.0002 g)至已灼烧至恒重的坩埚中,按GB 7531方法测试,灼烧温度750℃。
4.8 净含量的测定
符合精度要求的衡器称重。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产品由公司检测中心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公司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质量检验证明书(检验报告单)。
5.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1要求进行全检。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d) 在正常情况下,每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 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要求时。
5.3 组批
公司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1.5吨。
5.4 抽样
按GB/T 6679 的采样方法,粉碎并充分混匀的物料在包装过程中用勺或铲,前、中、后分三次采集不少于200g的样品,充分混匀后,留样100g,注明名称、批号、和日期,以备查验,(保存期为发货后二年)其余作当场检验用。
5.5 判定规则与复检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检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异议时可提出协商办法。检验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重新从包装中选取总桶数25%的桶数采样检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包装重量、净含量和执行标准,或客户指定的标志。
6.2 包装
2,5-二氨基甲苯硫酸盐用纸板桶,内衬二层塑料袋,净重25 kg, 或客户指定的包装。
6.3 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防止受热、受潮和雨淋。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和干燥处,避免日晒。保质期二年。
7 安全
7.1 重要数据
f) 外观:类白、微红色粉末;
g) 化学危险性:燃烧时,该物质分解生成含有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有毒烟雾;
h) 接触途径:该物质可经皮肤和食入吸收到体内;
i) 吸入危险性:未指明 20℃时该物质蒸发达到空气中有害浓度的速率;
j) 短期接触的影响:该物质轻微刺激眼睛和皮肤;
k)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反复或长期接触可能引起皮肤过敏。
7.2 急救措施
a) 吸入:新鲜空气,休息,给予医疗护理;
b)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洗皮肤,并给予医疗护理;
c) 食入:漱口,给予医疗护理。
7.3 灭火剂
干粉,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7.4 泄漏处置
a) 润湿防止扬尘,小心收集残留物,将泄漏物扫入可密闭容器中。然后转移至安全处,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b) 个人防护用具:适用于有害颗粒物 P2 过滤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