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氯苯甲酰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邻氯苯甲酰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邻氯甲苯、氯气与苯甲酸为原料,经氯化、酰化生产的邻氯苯甲酰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对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23 工业化学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9722 色谱法通则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3.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1.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包装容器上的标明值。
表 1.对氯苯甲酰氯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邻氯苯甲酰氯≥ 99%
三氯甲苯≤ 0.2%
苯甲酸≤ 0.2%
4 试验方法
4.1、外观 目测
4.2、邻氯苯甲酰氯、三氯甲苯、苯甲酸的测定
4.2.1、仪器
气相色谱仪,具有氢火焰检测器。
4.2.2、检测条件
色谱柱:玻璃毛细管柱,30×0.32×0.25
固定液:SE-30
检测器:氢焰检测器
柱温:140℃
汽化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250℃
氢气流量:30ml/min
空气流量:300ml/min
柱前压氮气:0.08MPa
进样量:0.2ul
4.2.3、操作步骤
打开气象色谱仪和 N2000 工作站,设定各项工作参数,待各项条件稳定后进样,按面积归一法自动给出分析结果。
5 检测规则
5.1、产品由质检部门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产品的质量合格证。
5.2、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邻氯苯甲酰氯含量、三氯甲苯含量、苯甲酸含量。
5.2.2、型式检验
5.2.2.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5.2.2.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作定型监定时
b)工艺配方改变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3 组批以每一产品贮罐为一批次,按 GB/T6680 液体化工生产采样通则判定规则进行抽样。
5.4、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要求重新在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量样品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用户有权对本标准规定的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6.1、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标准号和厂名厂址等。
6.2、包装
6.2.1、包装为聚丙烯塑料桶、双盖密封。
6.2.2、包装规格为:每桶 250 公斤,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净含量之差应符合 JJF1070-2005 规定。
6.3、运输
在产品的运输中应防止碰撞,轻装轻卸,不能与其它物品混装、混运。
6.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杜绝泄露,避免日晒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