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乙烯;乙烯基溴 | ||||
标 识 |
中文名: | 溴乙烯;乙烯基溴 | ||
英文名: | Bromoethylene;Vinyl bromide | |||
分子式: | C2H3Br | 分子量: | 107 | |
结构式: | ||||
CAS号: | 593-60-2 | RTECS号: | KU8400000 | |
HS编码: | UN编号: | 1085 | ||
危险货物编号: | 21038 | IMDG规则页码: | 2186 | |
理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或气体。有令人愉快的气味。 | ||
主要用途: | 作为合成树脂的中间体。 | |||
熔点: | -137.7 | 沸点: | 15.6 | |
相对密度(水=1): | 1.51 | 相对密度(空气=1): | 3.7 | |
饱和蒸汽压(kPa): | 53.32/-1.1℃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 | |
临界温度(℃): | 200 | 临界压力(MPa): | 7.09 |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燃烧性: | 易燃 | 建规火险分级: | 甲 | |
闪点(℃): | 自燃温度(℃): | 530℃ | ||
爆炸下限(V%): | 6.0 | 爆炸上限(V%): | 15.0 | |
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可能发生聚合反应,出现大量放热现象,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易燃性(红色):4 反应活性(黄色): 1 |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溴化氢。 | 稳定性: | 稳定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铜和它们的合金。 | 聚合危害: | 能发生 | |
灭火方法: |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受过特殊培训的人员可以利用喷雾水流冷却周围暴露物,让火自行烧尽。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若冷却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调升高,罐体变色或有任何变形的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 |||
包 装 储 运 |
危险性类别: | 第2.1类易燃气体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4 |
包装类别: | Ⅱ | |||
储运注意事项: | 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氧气、压缩空气等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废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ERG指南:116P ERG指南分类:气体—易燃(不稳定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触限值: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ACGIH 5ppm,22mg/m3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毒性: | LD50:500mg/kg(大鼠经口) LC50: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2pph(16小时)。微粒体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2ppb(16小时)。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为不肯定性反应。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不要让该物质进入环境。 | |||
健康危害: | 吸入、摄入对身体有害,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慢性作用:吸入溴乙烯蒸气可引起眩晕、心律不整、昏睡、恶心或窒息。 IARC评价:2A组;动物证据充分;可疑人类致癌物。健康危害(蓝色):2 | |||
急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就医。接触液化气体,接触部位用温水浸泡复温。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戴安全防护眼镜。 | |||
防护服: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
手防护: | 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 |||
其他: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泄漏处置: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类易燃气体。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款112)。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45.4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0.1%。加州建3Y.65:致癌物。 |
溴乙烯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593-60-2
分子式: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