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代环己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氯代环己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分子量:118.6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 费休法(通用方法)
3 技术要求
氯代环己烷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项 目 指 标
氯代环己烷 与对照品一致
外 观 外观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含 量, % ≥ 99.0
水 分, % ≤ 0.02
4 试验方法
4.1 鉴别:对照品加入法。
4.2 外观:用目测法测定。
4.3 含量的测定
检测仪器:气相色谱仪。
4.3.1 气相色谱分析条件
4.3.1.1 色谱柱:OV-101 30m×0.25mm×0.25μm。
4.3.1.2 载气:氮气。
4.3.1.3 检测器:FID 检测器。
4.3.1.4 柱箱温度:恒温 120℃保持 5min。
4.3.1.5 检测室温度:300℃。
4.3.1.6 汽化室温度:280℃。
4.3.1.7 氢气 30ml/min、空气 300ml/min、尾吹 30ml/min、分流比 100:1。
4.3.1.8 进样量:1.0μl。
4.3.2 计算
用计算机处理的面积归一法计算。
4.4 水分的测定
按 GB/T 6283 标准规定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氯代环己烷按包装要求进行并混。
5.2 氯代环己烷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有质量证明书。
5.3 技术要求中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4 氯代环己烷为钢塑复合桶包装,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5%的包装物中取样,小批量时,取样数不得少于 2 桶。从抽取的每桶中平均取样,共取样品不少于 100ml,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留样。
5.5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则应重新从两倍量的包装物中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5.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包装桶上应涂有牢固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毛重、净重或按合同要求。
6.1.2 包装桶上应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并符合 GB 190 要求。
6.2 包装
氯代环己烷包装采用钢塑复合桶,每桶净重 190kg,负偏差不大于 1%。
6.3 运输
氯代环己烷运输应按 GB/T 191 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产品适合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带好防护用品。
6.4 贮存
氯代环己烷常温下应充氮密闭贮存,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接触氧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