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酸镍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资源回收利用生产工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Ni(OH)2CO3
相对分子质量:211.4
4 要求
4.1 外观:
4.2 碳酸镍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1 碳酸镍的指标要求
项目
理化性能要求(w%)
优质品一级二级三级
镍Ni ≥ 10.0 8.0 5.0 2.0
铜Cu ≤ 0.05 0.1 0.5 1.0
铬Cr ≤ 0.01 0.01 0.1 1.5
锌Zn ≤ 0.05 0.5 2.0 2.0
铁Fe ≤ 0.1 0.5 2.0 2.0
钙Ca ≤ 0.001 0.001 0.1 1.0
镁Mg ≤ 0.1 0.5 1.0 1.0
5 试验方法
5.1 安全提示
本实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实际具有毒性和腐蚀性,操作者应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或眼睛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使用易燃品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5.2 镍含量的测定
按GB/T 15923-2010 规定方法检验
5.3 表格1 中其他元素的测定
按GB/T14353-2010 规定方法测定
6 检测规则
6.1 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
6.2 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工业碳酸镍为一批,每批产品
不超过30t。
6.3 按GB/T6678 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垂直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 出采样。每袋所取试样不少于50g;将所采的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入两个干燥、清洁的广口瓶或塑料袋中,密封,黏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和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一瓶(袋)用于检验,另一瓶(袋)保存备查,保存时间由生产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4 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5 采用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7 标志、标签
7.1 工业碳酸镍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标号和GB/T 191-2008 中规定的“怕雨”标志。
7.2 每批出厂的工业碳酸镍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工业碳酸镍采用吨袋包装,每袋净含量为1000kg。或根据用户要求协商确定包装容量和方式。
8.2 工业碳酸镍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治日晒、雨淋、受潮。
8.3 工业碳酸镍应贮存在干燥库房中,防止雨淋、受潮、日晒。
8.4 工业碳酸镍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2 年
碳酸镍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3333-67-3
分子式: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