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由 2,4-二氯三氟甲苯经一硝化、二硝化结晶而成的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
分子式:C7HF3Cl2N2O4
分子量:305.0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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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份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3.1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外观 黄色固体粉末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GC) ≥96.0
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GC) ≤0.1
5-硝基-2,4-二氯三氟甲苯%(GC) ≤1.0
2,3,4-三氯-5-硝基三氟甲苯%(GC) ≤2.5
1,2,4-三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GC) ≤0.1
水份,% ≤1.0
3.2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水均指分析纯试剂和实验室用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1 外观
目测法。
4.2 含量
气相色谱法(氢火焰检测器)。
4.2.1 仪器
GC9860 气相色谱仪,备有 FID 检测器,N2000 色谱工作站。
4.2.2 色谱柱
OV1701 石英玻璃毛细管色谱柱,0.5u×0.32μm×30m。
4.2.3 载气
柱前压 0.1MPa 分流 0.1MPa 尾吹 0.1MPa。
4.2.4 检测器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 0.1MPa 空气: 0.1MPa 灵敏度:9 衰减:1。
4.2.5 温度设定
柱温:190℃ 检测温度:280℃ 汽化温度:280℃。
4.2.6 进样量
称取约 0.5g 样品溶于 50ml 的丙酮溶液中,用微量进样器进 0.8μL。
4.2.7 计算
N2000 色谱工作站,面积归一法。
4.3 水份
按 GB/T6283 测定。
4.4 净含量
按 JJF1070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有产品检验报告单。
5.2 按 GB/T6678 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插至深度的四分之三处采样。将所采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 500g,分装至两个干燥、清洁的广口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和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一瓶用于检验,一瓶保存六个月备查。
5.3 检验中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应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6.1 标志
产品外包装应粘贴牢固、清晰、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批号、生产日期、净重、毛重、产品执行标准等标志,标志应符合 GB190,GB/T191 的规定。
6.2 包装
采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外套编织袋或防潮复合纸袋包装。
6.3 运输
运输装卸过程应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防止撞击、雨淋和阳光曝晒,防利器划伤。
6. 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保质期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