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苯并异噻唑啉-3-酮质量标准
前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简称BIT)是一种低毒、广谱、非氧化型防腐杀菌剂。
本标准代替Q/SWH 01-2010《1,2-苯并异噻唑啉-3-酮》。
本标准与Q/SWH 01-2010 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碱溶液色指标及其实验方法;
——修改了1,2-苯并异噻唑啉-3-酮含量测定原理的相关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改为现行有效版本。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明锋化工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广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SWH 01-2006、Q/SWH 01-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2,2′-二硫代二苯甲酸为原料经氯酰化、环合、酸析、分离而制得的1,2-苯并异噻唑啉-3-酮。
分子式:C7H5ONS。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51.18(按1991 年国际相对原子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7-2006 化学试剂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2463-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 年版
3 要求
3.1 外观
浅黄色或白色含水粉末。
3.2 理化指标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要求。
项目 指标
含量/% ≥ 98.50
水分a/% 15±1 20±1 30±1
熔点范围/℃ 155.0~158.0
a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的水分指标可以按用户要求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的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2006 中规定的二级水。分析用标准滴定溶液按GB/T 601-2002 配制和标定;所用制剂和制品按GB/T 603-2002 配制。检验结果按GB/T 8170-2008 修约,并按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4.2 外观测定
采用目视法。
4.3 含量的测定
4.3.1 原理
根据1,2-苯并异噻唑啉-3-酮及其杂质在一定试验条件下,通过AQ-C18 柱,利用其在移动相和固定相中分配系数的不同,以达到彼此分离,然后用面积归一化法进行计算,从而确定其各组分的含量。
4.3.2 试剂和材料
4.3.2.1 乙腈:色谱纯。
4.3.2.2 过滤后的去离子水。
4.3.3 仪器
4.3.3.1 高效液相色谱仪:LC-10AT 或与之性能相当的液相色谱仪,并配有SPD-10A 紫外检测器和
LC-色谱工作站。
4.3.3.2 色谱柱:AQ-18 液相柱,柱长:4.6 mm×250 mm。
4.3.3.3 微量进样器:50 μL。
4.3.3.4 磨口具塞小瓶:5 ml。
4.3.3.5 超声波一台(溶剂脱气)。
4.3.3.6 离子水过滤一套(含真空泵一台)。
4.3.4 液相色谱条件
4.3.4.1 流速(FIOW):0.6 ml/min~0.8 ml/min。
4.3.4.2 波长(WL):254 nm。
4.3.4.3 移动相比例:水:乙腈:磷酸=350 ml:150 ml;20 ml。
4.3.5 分析步骤
4.3.5.1 称取1,2-苯并异噻唑啉-3-酮样品0.1 g 左右,放入5 ml 具塞三角瓶中,用移动相溶解样品,
摇匀,脱气至呈透明液体方可进样。
4.3.5.2 按“高效液相操作规程”开动仪器,按4.3.4 色谱条件要求使色谱仪处于分析状态。
4.3.5.3 用微量注射器吸取50 μL 样品(定量管25 μL)进样,同时启动数据色谱工作站,采集数据。
4.3.5.4 待所有被检测样品峰出峰完毕后,停止采集并计算结果。
4.3.6 结果的表述
4.3.6.1 计算方法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含量,用面积归一化法按下式计算:
Wi=100*Ai/A
式中:
wi-所测组分(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的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含量的数值;
Ai-所测组分(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的峰面积;
A-所测各组分的峰面积之和。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所测组分的测定结果。
4.3.6.2 精密度
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应超过0.2 %,异构体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应超过0.07 %。
4.4 水分的测定
按《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中附录ⅧL《干燥失重法》进行。
4.5 熔点的测定
按GB/T 617-2006化学试剂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5 检验规则
5.1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产品取样时以批为单位,每批的重量不应超过5 t。
5.2 每批产品包装前,由质检部门检查包装物是否符合要求,标志是否清晰、正确。
5.3 取样方法,从每批产品的包装件中选取10 %的桶(或袋)取样,取样时用直径25 mm,长1 m 的一端斜口塑料管,从打开的桶(或袋)中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取样,取样总量不得小于300 g。
5.4 将选取的样品仔细混匀,装入清洁、干燥带塞的玻璃瓶中,盖上瓶塞,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分析项目、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者,进行全分析。而后进行样品保留(保留样200 g),保留期限2年。
5.5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合格,签署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5.6 若检验结果任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桶(或袋)中重新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1,2-苯并异噻唑啉-3-酮判为不合格产品,不能验收。
5.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厂备用,一份随产品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主要内容包括:
——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本批产品数量及制造检验依据;
——本批产品的分析检验结果、产品结论及签章。
5.8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仲裁单位进行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产品包装外面应该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
批号、毛质量、净质量、产品标准编号以及GB 190-2009 中规定的“有毒品”标志,或者按照合同要求粘贴标志。
6.2 标签
每批包装好的对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产品都应当附有一定格式的标签,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批号、等级、毛质量、净质量、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或者按照合同要求粘贴标签。
6.3 包装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产品装于纸板桶,内衬聚乙烯塑料袋,每桶净重25 kg;或聚乙烯塑料桶,每桶净重25 kg;或吨袋,内衬聚乙烯塑料袋,每袋净重500 kg;或按用户要求执行。产品包装应符合GB 12463-2009 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相关规定。
6.4 运输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有毒品的要求来运输,避免发生泄露或中毒事故。
6.5 贮存
1,2-苯并异噻唑啉-3-酮是有毒品,可燃烧,应按GB 15603-1995 及相关规定密闭贮存于阴凉干燥并且有良好通风的库房内,切勿爆晒和雨淋,不可与易燃物放在一起,并远离火源和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