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的牌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3 牌号
产品有五个牌号;即:
WYF-(□□□) WYF是本公司产品代号 (□□□)是产品编号
牌号:WYF-(A-143) 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WYF-(WD-30) 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4 要求
产品检测项目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目 指 标
WYF-(A-143) WYF-(WD-30)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色度(Pt-Co)号≤ 30
有效成分,(质量分数)% 98.5±0.3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 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
5.1 外观
目测。
5.2 色度的测定
按GB/T3143-1982的规定进行。
5.3 有效成分质量分数的测定
5.3.1 仪器
a)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检测器及色谱工作站;
b)色谱柱:OV-1701 型石英毛细管柱(30m×0.32mm×0.25μm);
c) 微量进样器:1μL。
5.3.2 试剂
氢气:体积分数≥99.99%;
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氮气:体积分数≥99.99%;
空气:净化空气;
标样:WYF- (A-143) WYF-(WD-30) (已知准确质量分数)。
5.3.3 色谱操作条件
a) 氮气:0.05 MPa;
b) 氢气:0.05 MPa;
c) 压缩空气:0.06MPa;
d)进样量:0.6μL;
e)样品进样分流比:50:1
1)柱温:初始温度 130℃,保持 2min,然后 20℃/min 的速度升温至 250℃,在 250℃下保持 10min;
2)汽化室温度:250℃;
3)检测室温度:250℃;
以上操作条件是典型的,可根据不同仪器做相应调整,以期获得最佳效果。
5.3.4 测定步骤
在上述操作条件下,待仪器基线稳定后,取样迅速注入色谱仪中,待各组分分离完毕,记录峰面积。
5.3.5 计算
有效成分质量分数 Xi(%),按式(1)计算;
f1·A1
Xi(%)=---------------------×100 …………………………… (1)
∑fi·Ai
式中:
Xi—有效成分质量分数;
f1— 有效成分的质量校正因子;(按 GB/T 9722-2006 的规定求取),
A1— 有效成分峰面积;
fi—组分 i 的质量校正因子;
Ai—组分 i 的峰面积。
5.3.6 允许差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误差应不大于0.5%。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质量证明后方可出厂。产品证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检验日期和检验人以及检验结果等。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6.2 取样
按GB/ T 6678和GB/ T6680的规定进行抽样,每批取样总量应不少于500mL。混合均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牌号、取样日期、批号、取样人,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样半年备查。
6.3 判定
检验结果如有任一不合格项,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与牌号、生产日期(批号)、贮存期、净含量、本标准编号。
7.2包装
产品采用塑料桶密封包装或装槽车密封,包装物应牢固无泄露。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避免日晒雨淋,防止碰撞破损。
7.4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
7.4.2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未经启封的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