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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1892-57-5
分子式: C8H17N3
分子量:155.24

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简写:EDC)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用异硫氰酸乙酯与二甲基丙二胺合成后,通过催化剂氧化成碳化二亚胺,再经过减压分馏生成的 EDC(液态)。主要用于多肽、抗癌药物、蛋白质、核苷酸合成中的脱水剂和人造皮肤交联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17 化学试剂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3 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
分子式:C8H17N3
相对分子量:155.2
结构式: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指标
无色透明或浅黄色液体,无机械杂质。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纯度,% ≥98.0
水分,% ≤0.3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测定
取 25 克本产品于 50ml 的比色管中在光线充足的室内用肉眼检测。
5.2 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纯度
5.2.1 方法提要
用气相色谱法,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用氢火焰检测器,采用面积归一法定量。
5.2.2 仪器
a) 气相色谱仪:配有分流装置及具氢火焰(FID)检测器的任何型号的气相色谱仪;
b) 毛细管柱:SE-54 30 m×0.25 mm×0.5 μm;
c) 检测器:氢火焰(FID)
d) 微量进样器:1μL
5.2.3 色谱仪的操作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典型色谱操作条件如下:
柱温:180 ℃
检测器温度:230 ℃
汽化室温度:230 ℃
分流比:50:1
进样量:0.2 μL
灵敏度:109
5.2.4 结果计算:
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纯度按式⑴计算

Ai
Xi=------------…………………………………⑴
∑Ai

式中:
Xi——i 组分的质量百分含量,%;
Ai——i 组分的峰面积,%;
5.3 水分
5.3.1 方法提要
采用全自动微量水分测定仪分析测定,本测定方法基于卡尔——费休库仑法原理。
5.3.2 仪器
a) SF101 型微量水分测定仪或同等性能的全自动微量水分测定仪;
b) 微量进样器:100 μL
5.3.3 测定
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以体积法测定。
5.3.4 结果
以三次平行试验数据作为分析结果。

6 检测规则
6.1 组批
以同等质量的产品为一批,或按生产周期进行组批。
6.2 抽样
按照 GB/T 6679 的规定进行,抽取不少于 10 g 样品。所取样品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次、抽样日期、采样人姓名。一瓶进行化验,一瓶密封保存于冰箱中。
6.3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由检验部门根据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出厂产品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成分和产品标准号。
6.4 判定规则
如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从二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进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5 用户验收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各项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当供需双方对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请法定质检机构进行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应符合 GB 190 的规定并应粘贴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主要成分和产品标准号。
7.2 包装
包装时充氮气保护并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常规包装规格为 5 kg,或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
7.3 运输
严禁与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水、食用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7.4 贮存
产品应全密封冷冻贮存,保持在 5 ℃以下,防止湿气渗入。
7.5 复测期
在符合本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本产品保质期为 1 个月。逾期可按本标准重新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仍可继续使用。

8 安全
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对人体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操作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护面具、防护眼镜和橡胶手套。如皮肤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若有灼伤,就医治疗;如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5min并就医。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呼吸有困难时给输氧并就医。如食用,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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