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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环氧丁烷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06-88-7
分子式:
分子量:

1,2-环氧丁烷;氧化丁烯;1,2-氧化丁烯  

 

中文名: 1,2-环氧丁烷;氧化丁烯;1,2-氧化丁烯  
英文名: 1,2-Epoxybutane;1,2-Butylene oxide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72.11  
结构式:
CAS号: 106-88-7   RTECS号: EK3675000  
HS编码:   UN编号: 3022  
危险货物编号: 32097   IMDG规则页码: 3192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醚样的气味。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氯化溶剂的稳定剂、有机合成的中间体。  
熔点: 无资料 沸点: 63
相对密度(水=1): 0.84  相对密度(空气=1): 2.2 
饱和蒸汽压(kPa): 18.67/20℃  溶解性: 溶于水,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折射率:1.384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燃烧性: 易燃易燃性(红色):3   建规火险分级: 甲  
闪点(℃): -14   自燃温度(℃): 321  
爆炸下限(V%): 2.3   爆炸上限(V%): 11.8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反应活性(黄色):2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酸类。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若冷却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调升高,罐体变色或有任何变形的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危险性类别: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7  
包装类别: Ⅱ  
储运注意事项: 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久存,以免变质。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ERG指南:127P ERG指南分类:易燃液体(极性的/与水混溶的)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末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属中等毒类 LD50:500mg/kg(大鼠经口);2100mg/kg(兔经皮) LC50:  
健康危害: 本品对呼吸道有刺激性。眼接触可有眼痛、结膜刺激和暂时性角膜损害。皮肤一次接触呈轻度刺激;反复或长期接触,可引起水疱和坏死。 IARC评价:IARC未分类,3组;动物证据有限。嗅阈:0.06ppm 健康危害(蓝色):2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带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可采用安全面罩。  
防护服: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交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款112)。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45.4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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