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氨基二苯基甲烷(以下简称MDA)产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苯胺与甲醛缩合、精制而成的MDA。MDA是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主要用于二异氰酸酯、绝缘材料、燃料、环氧树脂固化剂、聚氨基甲酸酯、聚氨酯橡胶及粘和剂等工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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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17化学试剂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WHPU/T011-403二胺异构体含量的测定
WHPU/T011-407 MDA系列产品粘度的分析方法
WHPU/T011-443粗DAM及MDA系列产品苯胺含量分析方法
WHPU/T011-444有机胺类 水含量分析方法
WHPU/T011-445粗DAM及MDA系列产品异构体含量分析方法
3产品分类
根据异构体的含量可分为:
MDA-100、MDA-100H、MDA-100L、MDA-85、MDA-75、MDA-60、MDA-60R、MDA-60T、MDA-45九类产品。
4要求
产品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或表2的要求。
产品 外观 初熔点,℃≥2,4'-MDA%4,4'-MDA%(A/A)≥
MDA-100白色或浅黄色片状固体87.0--99.0
MDA-100H白色或浅黄色片状固体87.0--99.5
MDA-100L白色或浅黄色片状固体87.00.8-1.298.5
品名外观 2,4'-MDA%≤ 4,4'-MDA%≥二环MDA% 水分%≤ 苯胺%≤ 粘度(40℃)mPa•s
MDA-45浅色或淡黄色固体 ----42-45------
MDA-60浅色或淡黄色固体 ----55-63------
MDA-60R浅色或淡黄色固体 ----55-63----9000-11000
MDA-60T浅色或淡黄色固体 ----------9000-11000
MDA-75------65-700.10.1--
MDA-85--1276≥880.10.1--
5试验方法
5.1外观
目测。
5.2初熔点
按GB/T 617的规定执行。
5.3 MDA-100、100H、100L的2,4’-MDA含量和4,4’-MDA含量
按WHPU/T011-403的规定执行。
5.4 MDA-85、75、60、60R、60T、45的2,4’-MDA含量和4,4’-MDA含量
按WHPU/T011-445的规定执行。
5.5二环MDA质量分数
按WHPU/T011-445的规定执行。
5.6水的质量分数
按WHPU/T011-444的规定执行。
5.7苯胺的质量分数
按WHPU/T011-443的规定执行。
5.8粘度
按WHPU/T011-407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以一罐为一批,每批不大于25吨。
6.3取样采用GB/T 6678中的6.6.1和GB/T 6679、GB/T 6680中的规定方法进行取样。生产厂家可从产品罐中取样。取样量不少于1.0k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棕色瓶中密封。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人姓名,一瓶检验用,一瓶密封1年备查。
6.4本标准表1表2中所有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6.5型式检验为要求中全部项目,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或者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常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3个月时;
d)停产1个月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6使用单位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验收检验应在1个月内进行。
6.7检验结果有某项要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中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8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量检测部门进行仲裁。
7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7.1标志、标签
7.1.1每批产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单。每一包装桶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以及有毒标志等。
7.1.2标志上应标有有毒有害标志并符合GB 190的规定。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产品用内衬塑料袋的复合纸袋包装。
8.2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注意防湿和防晒。
8.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并通风良好的室内,从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超过保质期可按本标准规
定进行检验,如符合质量要求,仍可继续使用。